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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貴忠服務處 wrote:
昨天旁晚在福沃入口處巧遇警察同仁在執行取締規勸賣水果及食品攤販,便主動前往了解關切,即感受到鄉親謀生不昜,心裡就深刻體會到攤販朋友的謀生問題,此景即感到相關單位應依地方產業特性,應給予攤販業者規劃者適法的地方以利鄉親生存。地方生存謀生的工作己經不多,對攤販業者朋友的生存,請相關單位應合法的加以輔導。
首先感謝陳議員~
重視(臺灣旅馬同鄉會)會員.謀生問題.也感謝曹以標議員幫我們旅馬會員暫時找了個地方.暫時先可以營業.
有誰願意離家背景來到馬祖.有誰願意在那麼冷的天氣下.(擺攤)做生意
為的是生存~在臺灣每個鄉鎮都有攤販業者.希望縣府單位重視.規劃觀光夜市.給予我們生存謀生的空間~
臺灣旅馬同鄉會 會員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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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3 馬祖日報
福澳設置流動攤販 縣府相關會同議員現地會勘
【本報訊】應民眾陳情,縣府多位一級主管及地方民代,昨天前往南竿福澳,討論設置流動攤販區的初步規劃。
縣議會副議長陳貴忠、議員曹以標、林貽祥及縣府秘書長王忠銘、建設局長柯木順、技正張壽華、交通局長劉德全皆參與會勘,南竿警察所長陳可榮、鄉公所課長曹祥官、福澳村長林爾平、台灣旅馬同鄉會理事長邱垂旺也到場參加。
曹以標表示,之前福澳老人活動中心對面停車位的流動攤販,於法不合,但民眾確實有設置流動攤販的需求,因此想透過討論,整合大家意見。
會勘人員提出兩種方案,第一是在老人活動中心前及對面設置流動攤販,第二是在標語牆對面停車場設攤;秘書長王忠銘強調,設攤不僅要考慮照顧弱勢民眾,也要考慮市容,及後續管理問題。
老人活動中心周圍設攤,會不會因為接近村口,造成攤販集中,王忠銘要求審慎考量。
至於,標語牆對面停車場,可以擺十多個以上攤位,也方便集中管理,會勘人員形成初步共識。
曹以標認為,流動攤販的設置規定,在申請資格、擺攤時間、地點等,都要以多數民眾利益為出發點,當然弱勢民眾的生存也要兼顧。
最後要在何處擺攤、如何管理,要等縣府進一步討論,及《連江縣攤販輔導管理自治條例》待經濟部核定公佈實施後,才能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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