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呵呵..這不是哪個天才設計的..
這是沿線住戶設計的..
施工中..
一下這家說..做太高不好停車..給我改!不然不準作!
一下這家說..我家門口要平坦的..不能斜坡..給我改!不然不準作!
一下這家說..步道比我家地板高..給我降低!不然不準作!
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做斜坡最好作...也不會有人跌倒...
最重要的是省錢省工
施工廠商最喜歡做斜坡..一省錢..二省工..三速度快一路做下去不用改..
四更不用去測高程改高度
我也常常走這段路..我還覺得階梯最多的旗艦網咖..這段最好走坡度最緩
走起來最輕鬆..當然前提是視線要良好
有空大家試試看..是下方平順陡坡好走..還是階梯段好走..
適當的增設階梯..可以有效的減緩坡度..
這是小弟的淺見........囉唆一大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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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議員諸公幫幫忙問問工務局?
嘉 wrote:
呵呵..這不是哪個天才設計的..
這是沿線住戶設計的..
施工中..
一下這家說..做太高不好停車..給我改!不然不準作!
一下這家說..我家門口要平坦的..不能斜坡..給我改!不然不準作!
一下這家說..步道比我家地板高..給我降低!不然不準作!
適當的增設階梯..可以有效的減緩坡度..
這是小弟的淺見........囉唆一大堆....呵呵
『順應民情』是民主社會的可貴,卻也是一種無奈!更是一種鄉愿!
在專業化分工精細的社會,做出如此『成功的工程』,不免要對政府鼓鼓掌!
先不管,民意是如何的左右了這個工程!
我只想請教工程監督單位,難道都沒有道路施工的基本觀念嗎?
道路施工最基本的要求,不就是『行的安全』嗎?
如果只是因為周邊住戶的要求,而造成所有用路人的生命威脅,那以後就不需要政府部門,不是嗎?
如果如果如果,監督或施作單位肯用心一點,其實是可以做的更安全的!不是嗎?
道路施作除了便利於週邊的使用者,更該詳細規劃評估所有用路人的需求!
這一段路讓我見識了難有的『奇蹟』,
這比登山路線還要具有挑戰性,一段短短的斜坡,出現各種不斜度的坡道,還有各式各樣高程差的階梯,當然更妙的還是圓弧的喔!如果有台越野車,在上面越野挑戰應該也不錯吧!
不然,在人行道周邊再加上登山步道繩索,這樣就不會有人在有意見了!
喔!不不不...最令人欽佩的『創意』是刷上美美的螢光漆〈該不會又是週邊的用戶要求的吧?這招好用喔!〉,美觀又大方,讓觀光客多個參觀的好所在!
白天還真是顯眼,晚上他還真是螢光漆〈隱藏不發光〉?
刷個兩天,掉掉漆又是另一種美感『沒力感』!
勸勸各位大大別生氣!換個角度看一看,想一想,其實這樣也不錯,有條與眾不同的道路,可以鍛鍊大家的『眼力、體力、判斷力』還有『審美力』
唉ㄚㄚ!不說了!因為說了也是白說!
最後,祝大家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平安是回家唯一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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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酒廠圓環至縣政府道路兩側人行道,感謝網友的關心及建議,
監造單位說明如下:
一、
本工程於施作人行道前,考量沿線各住戶之進出、安全及實用性,
曾辦理三次問卷調查,呈報主辦機關,用以決定各段之施作方式及
高程。施作期間 陪同主辦機關、民意代表、村長及居民辦理多次
現地會勘,方達成共識降低部份路段高程,並經歷六次拆除重作、
降低高度等始完成現有形式。
二、
有關網友反映高低落差問題,在地形、住戶權益(無法進出、人行
道高於民宅地坪、進出安全等)及行人使用等條件限制下,部份
路段須降低高程,導致高低落差影響用路人之安全,在大眾反映
及主辦機關指示下,施工廠商已於日前逐步進行改善,已先行完成
介壽村40號前部份,待天氣放晴後,對高低落差影響用路人之安全
之路段進行改善。
三、
另有關高低落差塗佈螢光漆部份,影響景觀,造成觀感不佳部份;
原為施工廠商擔憂行人安全,希冀達到提醒用路人之考量,無償
施作,經觀察後發現效果不佳,且有礙觀瞻,訂於改善高低差時,
同步進行清除。
四、
未竟事宜,敬請網友不吝指教,請電監造單位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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