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敬陳連江縣政府民政處
說明如下
(一)鈞處回覆芹壁天后宮管委會依章程規定主委由四十位委員選舉產生,請確實依法行政查明這四十位管委會委員是如何選舉產生?數十年來芹壁天后宮委員皆是一任至今沒有經召開芹壁天后宮管委會社員大會,這樣產生委員依法有委員代表性嗎?至少我確認我二十多位族親沒有收到任何召開成立芹壁天后宮管委會通知選舉事宜。
(二)依寺廟登記申請須知,1寺廟管理或監察組織成員之名稱名額職權產生或解停職期滿之改選,2組織章程之修訂,3信徒名冊(組織成員),4社員會員大會召開選任理監成立管委會。應送縣主管機關備查,請連江縣政府民政處依法查明芹壁天后宮廟宇組織登記,若有缺令其改正應依法行政召開信徒社員大會。
(三) 芹壁天后宮管委會自稱設有總監一職,經查未經召開信徒社員大會,經社員大會全體社友選舉出來的自稱總監能有法律代表執行管委會監事職務嗎?
(四)以上敬請主管機關連江縣政府民政處惠復,並請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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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nna wrote:
辦理寺廟登記須知
沒看到罰則 公務員也不能怎樣
如果有證據證明別人文件作假 就直接去法院提告
在這說三百遍也不能改變什麼 只是惹來誹謗疑慮
是可以去尋求司法途徑,但民政處的回答也是在跳針吧,人家在要求查辦廟委會理監事改選是否符合程序有通知會員社友,民政處身為業管單位是有權要求廟委會說明的,根據人民團體法,如果是程序有問題,最重是可由地方政府勒令解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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