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晴時多雲 溫度:28℃ AQI:  風向:北 風力:1級 南竿雲高: 能見度:10公里以上 北竿雲高: 能見度:10公里以上
馬祖資訊網論壇 » 討論與交流 » 馬祖開講

馬祖開講友善列印



張貼者
minzu 
中階會員 

minzu

註冊 : 2004-03-31
發表文章 : 30
掌聲鼓勵 : 90

發表時間 : 2005-11-01 10:30:35
FORM: Logged


minzu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minzu  IP位址: Logged

如此查幽靈人口會不會太過份了點 --閱讀人次 : 3437

星期六下午,我媽接到檢察官的電話,要求把我妹妹的戶籍遷出馬祖,因為懷疑他是幽靈人口。今年九月我們家把台北房子賣掉後,妹妹的戶籍就遷回馬祖了。

試問有人為了當所謂的「幽靈人口」要賣房子嗎?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只要戶籍滿四個月就有投票的權利,要不要行使投票權是公民的自由、居住遷徙也是人民的自由。

有關虛報遷徙之查處,應由戶政及警察機關本於職權共同辦理,戶政機關負責靜態之戶籍登記;警察機關負責動態之複查,各有所司,權責分明,且處理過程嚴謹,也有一定的通報、複查、催告等作業程….,檢察官怎麼可以查幽靈人口為由要人民把戶籍遷出自己的家鄉?

試問在這段期間遷入的人,姑且不論其目的、動機或苦衷,是否都要被冠上「幽靈人口」?當多數公民還沒決定是否要行使投票權時,已經被少數人因「政策績效」壓力下的用一種「預防犯罪」的自由心證,無視於法律「無罪推定」原則(更何況還沒有犯罪事實),已經被剝奪基本的自由權了,還談什麼民主?



  已有 20 位網友鼓勵
花季未了~~你卻走了~~淚在飄~~
    第1頁 (共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