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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費醫事人員服務管理要點 --閱讀人次 : 3030 馬祖的醫療人力大多由中央政府的公費生計畫來滿足,今日馬報刊載了新年度的養成公費生報名資訊,我翻查了107年11月2日衛部照字第1071561268號「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訓練分發及服務管理要點」後,想請衛生福利局針對下列幾個問題提供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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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該要點第10條,公費生服務地點應為「簽約時戶籍所在地縣市之離島地區衛生所(室)或公立醫院」。若把公費生放在衛生福利局辦公室內當成一般職員,執行與本科無關的行政業務,是否符合該要點規範?再者,如果有執登在醫療機構,但絕大部分時間都不在醫療機構執行本科業務,是否符合規範?更甚者,若讓離島衛生所內的公費生,做衛福局自身的離島業務,是否符合該要點規範(比方說傳染病防治的業務,讓不具該專長的公費生代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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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據該要點第18條第7目的規定「(公費生)由服務機構事前報經本部同意者,得至其他醫療機構接受急、重症及流行病學等相關醫療專業訓練。」衛生福利局過去,現在或未來計畫外派訓練的公費生,是否皆符合急症、重症、或流行病學的規範?如果受訓的科別並非上述科別,該員訓練期間是否得以,或者是否有給予採計公費生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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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據同要點第18條第8目「支援其他醫療機構,每週不得逾四個時段 (一時段以四小時計),超時支援者,其超時部分不予採計為服務年數。(中略)。支援原則,由本部另定之。」衛福局所統籌的公費醫事人員中,其支援是否有完全遵守中央規則,意即每週領不超過4診的支援費?衛福部所訂的支援原則,衛福局可否公開,讓大家知道公費生支援的依據,以及各島互相支援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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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3問題,希望衛福局能提供回復。若衛福局不便回復,我將電洽衛福部請求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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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些問題直接詢問衛福局不就好了,何必多此一舉在網路上問,況且你的問題涉及比較專業的問題,一般網友很難給你建議,在網路上討論也並不合適
如果詢問衛福局未獲合理的說明再向衛福部諮詢才是正常的作業途徑,衛福局不便說明,你將向衛福部請求釋疑,話說回來,公務員依法有其自身權益的保障,如果權益受到侵害,可向相關單位申訴,這不是很正常嗎?況且你是匿名詢問,很多問題本就應該針對個案性質及狀況才有辦法回復,你問了一大堆,我要是衛福局根本就不理你,誰知道你的個案性質是怎樣,建議還是直接電詢衛福局或著用正式書面請求衛福局說明比較好
醫事人員保送的用意本來就是要希望能補定方各項醫事人員的不足,管理要點中間原本就很難訂得很細,人員的分派運用基本上是尊重地方,即便放到衛福局辦行政業務也是合理,希望開版著能多點擔待點,享受到保送的權益,也希望能多回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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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認識頗多醫院和衛生所的醫療人員
也常跟他們聊聊工作的心得
其實想走的或是已經走的
大部分都是
1. 結婚-另一半沒辦法來馬工作的話, 只好自己去台灣
2. 追求更好的待遇或升遷-醫生、藥師、治療師等, 在台灣有機會獲得比馬祖高更多的報酬
3. 缺的問題-因為佔缺的制度不透明, 常聽到耳語說某某人回來就有缺, 某某人等了好幾年還是約用. 也會見到沒佔缺的人工作量明明比較大, 但薪水硬是比佔缺的人少一截的狀況
4. 制度內的問題-可能缺乏溝通管道, 或是溝通管道淪為虛設, 讓衛福局長官和基層員工隔閡越來越大, 讓員工加深了離職意願(尤其是尚未成家的年輕員工)
其實在裡面工作的人
不管怎麼樣都一定會有抱怨
但我認為這幾年醫療確實有一直進步
這點還是要給衛福局肯定
醫院人力穩定
讓鄉親看得非常安心和信任
馬祖的小孩畢竟對馬祖鄉親還是有一份情
希望衛福局能盡力留住在地專業人員
多和基層員工溝通
畢竟如果連在地小孩都不願意留下來的話
還能去哪裡找人來長駐呢
我們希望在地培養的專業人員能夠繼續留任
不希望照顧我們5-6年後
又要重新適應新回來的醫療人員
最近衛福局內部的問題頻頻檯面化
希望長官們多與基層員工溝通
誤會解開了
他們才能更好的照護病人
衛福局加油!
各位醫療人員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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