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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 wrote:
八八坑道被世華公司註冊品牌~那就把馬祖八八坑道改名.做個馬祖自己專屬的品牌.世華要搞就給他搞也不關馬祖的事
自己八八坑道被別人搶走商標.真是很妙........
八八坑道商標應算馬祖歷史共業,估計90年代的主政者空降人事與事業文化難以融入,造成國營事業容易出亂子,需歸咎操盤的首長過於稚嫩、經驗不足,面對商場硬碰硬的戰役,兩三下就丟盔棄甲,任人宰割去...;然後開放景點八八坑道參觀,每天替別人品牌行銷?縣市景點被註冊商標政府沒有責任?然後沾沾自喜國營事業幫人作代工八八坑道?如樓主建議支持政府坑道還是改名字最快..... ,全民響應八八坑道酒品名不符實,支持我縣馬祖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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