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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亂反正】連江縣黨部回應曹爾忠參選立法委員聲明 --閱讀人次 : 1492 連江縣黨部新聞稿 108.11.18
連江縣黨部回應曹爾忠參選立法委員聲明
曹爾忠先生11月17日發表「參選立法委員聲明」,提及國民黨內的提名作業,其中有一些背離事實的部分藉此加以澄清,也讓馬祖鄉親了解事情的全貌。
立委選舉連江縣選區黨內提名的作業程序合法、合情、合理,並非曹爾忠先生所說的違法違規採取徵召。敘明如下:
一、本黨是依據連江縣黨部108年第2次委員會建議,中央做成「提名」陳雪生的決定,而不是曹爾忠先生所說的「徵召」。「依據中國國民黨黨員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提名辦法」第四條第1項規定,本黨對公職人員選舉之輔選方式,得採足額提名、不足額提名或不提名,必要時得辦理徵召提名。所以不論哪一種提名方式都是有法有據。
二、連江縣屬於選情特殊選區,因為依據本黨民意調查作業規範(住宅)電話號碼樣本數應為有效電話樣本數1068之五倍(即5340個),連江縣因為家戶數不足以達此數,無法依規定辦理黨內初選民調。況且馬祖地區選舉的人口結構,高比例選民居住台灣,無法正確執行符合選民結構的民意調查。
三、如上所述,因為本縣為無法執行民意調查之選區,所以本縣屬特殊選區,只能辦理協調,協調可在領表登記前或領表登記後,不管是前或後做協調,都會進入民意調查或召開縣委員會議程序,在連江縣家戶數不足做民意調查情況下,國民黨立委提名權責單位中央黨部要求連江縣黨部於7月初召開縣委員會議,對提名做出建議,7月5日的第1次縣委員會議當時的主委曹爾忠決定議程僅列入「決定立委選舉是否開放」,結果並未做成開放的決議。
四、此外,7月5日的縣委員會議中,委員之一的劉增應縣長,以書面連署超過半數的委員,要求中央黨部提名陳雪生。但並未被主席曹爾忠納入臨時動議進行討論和表決,本連署案最後由中央組發會選舉動員部主任黃碧雲帶回。
五、國民黨立委提名必須要有所依據,中央要求連江縣黨部於7月28日前召開第2次縣委員會議,對提名做出建議,結果當時的主委曹爾忠悍然抗命而不召開。國民黨中央只好於7月25日由當時的組發會主委李哲華親自跨海主持連江縣黨部委員會議。
六、7月25日的第2次縣委員會議,全體委員39位,有28位出席,曹爾忠、楊綏生、陳書建3位委員分別發言後離席,25位縣委員參加表決,就「採開放黨員參選」和「提名現任立委陳雪生」兩案進行表決,結果「採開放黨員參選」案以24票不同意:1票廢票;「提名現任立委陳雪生」案以24票同意:1票廢票,所以中央依此決議提名現任立委陳雪生。
七、本屆的縣黨部委員涵蓋連江縣各階層菁英,廣納前後任縣級民意代表,其決議也是民意的一種展現。史上人數最多的本屆39位連江縣黨部委員,除了縣長、立委、議長、副議長、黨團書記長五位外,其餘的34位都是由當時的縣黨部主委曹爾忠所派任,顯見縣委員會決議的大公無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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