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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活動越辦越多次,檢、調單位應主動調查,有無官商勾結? --閱讀人次 : 4307 縣政府大力推展觀光,本來一年辦一次馬拉松類的大型活動,接著變二次,再變三次,今年更精進成一年辦四次,每次活動經費動輒五百萬、八百萬,活動後,經媒體報導,大家只看到表面的光鮮亮麗,有誰看到裡面是否藏污納垢?
承辦大型活動,扣除舞台、音響後,最大的支出,應該是人力成本吧?但放眼每次的馬拉松活動,教育處的、交通局的、警察局的、環保局的、衛生局的、鄉公所的,再加上加油團的、補給站的、馬防部的…零零總總,好幾百人,都是免費的勞工(還不是廉價勞工,是免費勞工喔),錢是廠商在賺,憑什麼人都是公家在出,應該是廠商要在地召募工讀生,才可以增加我們打工的機會。
比賽的衣服、禮品、酒這些,應該都是由選手報名費中去核銷,那政府編列的數百萬經費中,最大的人力成本都是免費的,請問,這些錢都花到哪裡去了?有沒有中飽私囊?帳目可以公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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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府推展觀光固然是好,但與其分散各單位資源,老是辦些半吊子的活動,不如全心全意辦好一次盛大成功的活動就好。現在流行的是飢餓行銷,限時限量的行銷,讓大家想參加但卻報名不到,才會激起大家的搶購心裡,而不是因為縣長喜歡辦馬拉松來帶動觀光,各局處就感覺是拚了命的想要巴結縣長一樣,好比今年一年辦四次類似馬拉松的活動,這樣就失去活動的珍貴性,不但分散參加人數,而且小規模活動,還是得動用一樣多的社會資源。以前一年只舉辦一次馬拉松,今年卻加碼到四次,每次都只有幾百人參加,工作人員比選手還多,重點是每次舉辦這個活動,錢是承辦廠商賺走,可是工作人員都是不用錢的警察、阿兵哥和學生,這樣對嗎?既然有收了報名費,是不是應該就要由承辦廠商自行招募工作人員,而不是由全民買單,動用免費的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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