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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代表到那裡去了? --閱讀人次 : 5001 這段期間,媒體戰打著熱鬧,所討論的事情,如水庫、違建、廢土等等,
這可不就是公共事務嗎?怎麼不見我們的民意代表出面?
個人有以下疑問,盼能解疑:
一、議員的薪水是不是只有在會期中才有,還是全年發放?如果是全年發放,是不是會期以外也該幫民眾講幾句話?
二、議員於會期外,有沒有質詢政府的權力?若是可以用議會或個人名義將民意書面發文轉達給縣府,並要求解釋,平時也能發揮監督政府的功能。
三、若平時沒有質詢政府的權力,官員在議會會期中敷衍幾句,會期一過,又奈我何?問題又要拖延到下個會期,可真是沒完沒了。
若平時沒有質詢政府的權力,又有高薪可拿,歡迎大家踴躍參選。
馬祖的議會會期,分別是六月份及十一月份各20天,扣除參觀及議案審查,一個上午要安排三個以上單位報告並質詢,一個單位主管也只有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接受質詢。
如果關係良好,報告完畢就結束了,算起來有些主管也不把民意放在眼裡,因為根本沒人監督他們。
一年也只有二個小時的質詢壓力,議員的砲火,能避則避,逃避不了就承認錯誤,加以改進,但質詢過後,知錯不改,下次同樣戲碼繼續上演,個人看幾次會議質詢,好像就是這幾個話題,如併校案質詢十多年了,還是回到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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