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 2018-11-19 05:03:51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18-11-19 10:15:34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18-11-19 13:11:02 FORM: Logged
小編 wrote: 縣府修正發布連江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部分條文--2018-10-24 馬祖日報 【記者吳嘉榮報導】連江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及第九條經縣府於6月26日修正發布。連江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及第九條修正條文如下: 第六條、本會置議長、副議長各一人,由議員以記名投票分別互選或罷免之。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