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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聰母親的心聲--莫讓一位青年枉死 --閱讀人次 : 18871 我是王聰的母親趙小平,首先感謝最近以來各界的關心與慰問,並對於劉增應縣長在張永江議長陪同下,親臨桃園寒舍致意,以及縣府衛福局謝春福局長親臨告別式,表示謝意。
王聰的就醫到過世,外界眾說紛紜,我是他的母親,當他在10月20日上午病發時,我第一時間陪同他前往東引衛生所就診,我告訴衛生所主任,王聰已經吐了兩大碗的鮮血,主任對王聰做了初步的診治之後,隨即協助申請直昇機後送。當時就家屬和病人的心情而言,我們都希望直昇機直送台灣,而非南竿。然而,主任認定王聰病情不穩定,主張送往南竿縣立醫院留院觀察,基於長期以來對於醫生的信任,我們很不情願,但不得不接受,於上午11點半飛抵南竿,住進縣立醫院。
王聰從前往衛生所就診,到轉入縣立醫院,他的精神狀况都還算穩定,可以下床用輪椅推到廁所小便,當下還是極度希望能直接回台灣就診,無奈縣立醫院堅持等他狀況穩定。住院期間,王聰還能用手機與在台灣的家人視訊聊天,告訴家人放心,不會有事。不料,午夜過後,於凌晨兩點多又開始少量吐血,醫生並沒有任何動作,只說不要給他喝水。接著凌晨4點多大量吐血,造成心跳停止,在醫院急救下,恢復心跳,但仍昏迷,早晨插管後才後送台灣三軍總醫院。到院時,醫生說太晚送到,即使能救回,也可能成為植物人。
醫院開具的死亡證書的死因是:食道靜脈屈張出血併低血容性休克及多重器管衰竭。
王聰病故後第2天,10月22日連江縣衛生福利局發表聲明,聲明稿中表示:「因病患為多重器官疾病並非單純胃出血」,對此倒因為果的說明,家屬均感遭受二次傷害,不能諒解。
王聰是因為吐血前往東引衛生所就診,醫生說未達後送回台灣的標準,經轉送縣立醫院住院觀察,結果再度大量出血,才導致低血容性休克,最後造成多重器管衰竭,插管送往台北三軍總醫院,為時已晚,造成一個不滿30歲的青年枉死,做為母親的我,以及所有的家人,均深感哀痛,且悲憤莫名。
我們質疑,為何東引衛生所第一時間未能將王聰直送台灣?到了縣立醫院,為何醫生在檢查後,不知王聰會有再度大量出血的風險,而未能決定病情稍穩後,當天就直送台灣?
王聰原本有兩次的活命機會,但機會都流失了。甚至,如果不是我們家屬都太過信任醫生和醫院。造成王聰枉死,也都悲痛萬分。
然而,一切的追究與自責,都不能讓死者復生。做為王聰的母親,我希望在直昇機已經24小時進駐馬祖的情况下,將來不會再次發生相同的情事,讓王聰成為最後一位延誤後送的受害者,讓王聰的死,更有價值與尊嚴。
最後,我們家屬們希望東引衛生所主任和縣立醫院值班醫師,因為您們的醫療決定,造成王聰的枉死,向我們公開致歉。如果近日內等不到您們的歉意,我們將前往連江地檢署申告相關人員業務過失致死罪,不論最後的判決為何,就當做我們為王聰做最後的一件事,以告慰他在天之靈。
王聰的母親趙小平泣啓 2018年11月6日於東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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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節哀
各位試想一下,為何家屬會抱著悲痛發表言論??
我們理性一點拆解問題
家屬要的是真相
如果一個病患在東引被後送到了南竿
首先代表這個問題東引衛生所無法處理了、嚴重且緊急
那南竿縣立醫院,是否有用相對應的處理高度來面對這名病患?
再來,縣立醫院在這十幾小時內做了什麼樣的治療處置?
為何會讓病情急轉直下,縣立醫院面對問題,面對大眾了嗎
「因病患為多重器官疾病並非單純胃出血」????
我不是醫生,但是這種聲明真的是太讓人憤怒了
為什麼要倒果為因的說出這種回復,為什麼要把持專業玩弄真相??
家屬都勇敢的發聲明來面對親人離去後留下的迷霧
連江縣政府也請你們正面的回應家屬
你們這10幾20個小時,
做了什麼?
解決問題的第一步,是承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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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道靜脈會曲張是因為肝臟硬化,而肝臟會硬化是導因於肝臟長期病變或未經定期治療,肝臟門脈高壓不是一天兩天,是長期演變而來的,影響所及,不只是肝臟,還有因肝臟病變所導致血液、醣類、脂肪代謝一系列造血、消化道系統問題,而門脈高壓導致食道靜脈出血只是最後的結果。「讓他出血的原因是他自己本來就有的肝臟長期生理病理變化,不是東引衛生所、南竿縣醫醫師」任何一個學過生理病理機制的醫療人員都會明白的告訴你這樣的病理變化,將來到了法院醫審會時列席的醫師也會這樣告訴你。
在血壓等內科數據沒有足以讓已經頻臨門脈高壓持續穩定前,沒有任何一個醫師會讓已經破裂過至少一次食道靜脈曲張患者再冒一次再破裂的風險去搭機,因為光是身體姿勢變化就足以造成血壓變化,事實證明,光是在南竿縣醫他就再破裂導致出血,住院期間醫療人員已經有靜脈輸液控制液體攝取,任何多餘的飲用水也只會造成額外的高風險血壓變化,換句話說,白話文就是「從他第一次食道靜脈破裂開始,他一直處於血管再破裂不適合移動的高風險狀態」。
沒有一位醫療人員願意病患在自己手上離開,即便是施予應有的醫療手段後他還是因為內科不穩定而離開,這是最後的結果而非導因,真正的原因是因為他可能的長期的肝臟問題(屆時健保、醫療紀錄足以支持猜測),一個疑似長期有肝臟問題的病患食道靜脈破裂是可預期的結果,更何況他已經證實在東引、在南竿都破裂過,一條已經破裂的血管,光是咳嗽打噴嚏就足以讓他已經脆弱的血管再度破裂,你們知道嗎?
告訴是家屬的權利,將來醫院所有醫療處置及其病歷記載都會表明當時住院期間所有醫療處方適當性和合理性,醫療,是高度專業,任何處置都是因人因病而有所不同,不是家屬認為應當如何就該如何,北竿觀光客車禍骨折後送台灣,在評估傷患身體可以足以支撐到台灣的內科穩定、外科有需求大前體下啟動後送醫療,東引這位病患的「高度不穩定的血壓、液體電解質、低血溶狀態」就是醫師遲遲不敢輕易後送的原因。
再強調一次,沒有人希望病患死亡,也沒有人阻止家屬提告的權利,但是這件事無論醫療專業、後送機制將來在法院上都具有強而有力的專業證據支持和立場,一場曠日廢時的官司可以看出許多人對醫療專業的無知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也足以毀掉當地醫療生態採取現今台灣醫界盛行的一切醫療作為以不被告為原則「防禦型醫療」,理盲濫情的結果更會讓台灣相關醫療人員將來以來馬祖行醫視為畏途加以拒絕,往後只會有公費醫療人員因契約問題硬著頭皮來馬祖離島偏鄉,這是馬祖之福還是馬祖之害抑或是糾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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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這位網友,您說了醫療人員的無奈,您也說了很多我不知道的事,先謝謝您的科普。
21世紀Ai崛起,太多事情將被電腦所取代,那我們身為人
,有什麼核心價值是不會被取代的呢?
接觸與溝通,這是電腦沒有辦法取代人的價值。
如果過程中的所有醫療行為都沒有任何瑕疵
,家屬知道嗎?有沒有人跟家屬仔細溝通過病情?
如果事情的嚴重性與急迫性都有人與家屬溝通過,
家屬的感受不會有這種突如其來的打擊,家屬能有機會
做抉擇。
重點在這個感受
家屬也跟我一樣不是醫生,所以家屬要的是他們的一句道歉而已,可以為了溝通不積極而道歉嗎?
正面面對家屬,不會折損縣府的專業,
也不會折損縣醫的專業。
溝通是必要的解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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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wrote:
在血壓等內科數據沒有足以讓已經頻臨門脈高壓持續穩定前,沒有任何一個醫師會讓已經破裂過至少一次食道靜脈曲張患者再冒一次再破裂的風險去搭機,因為光是身體姿勢變化就足以造成血壓變化,事實證明,光是在南竿縣醫他就再破裂導致出血,住院期間醫療人員已經有靜脈輸液控制液體攝取,任何多餘的飲用水也只會造成額外的高風險血壓變化,換句話說,白話文就是「從他第一次食道靜脈破裂開始,他一直處於血管再破裂不適合移動的高風險狀態」。
"沒有任何一個醫師會讓已經破裂過至少一次食道靜脈曲張患者再冒一次再破裂的風險去搭機",這段話看似有道理,實則經不起檢驗。因為當時他就是搭直昇機後送南竿,難道不怕再次食道靜脈破裂的風險嗎?如果這樣的處置是對的,那就乾脆留在東引衛生所"留觀",何必後送南竿?因為後送南竿需時約25分鐘,而後送台灣約50分鐘。請問,當時有問過家屬,你們願意冒50分鐘的飛航風險,還是25分鐘的風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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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wrote:如果這樣的處置是對的,那就乾脆留在東引衛生所"留觀",何必後送南竿?
因為衛生所只有初步治療藥物,並沒有地區級、區域級醫療能量和設備和各專科醫師,懂嗎?
訪客 wrote:因為後送南竿需時約25分鐘,而後送台灣約50分鐘。請問,當時有問過家屬,你們願意冒50分鐘的飛航風險,還是25分鐘的風險呢?
光是在東引就在那就吐血了,你還要讓家屬在無法預測的不確定醫療風險下堅持後送?告訴你,醫療最大的專業度就是「不會再讓理盲濫情的人用自己毫無專業的無知去指揮一個臨床醫師的決定和所承擔的風險」就是因為有風險、有風險、有風險,這三個字你聽得懂嗎?
沒有風險,為什麼他會再度吐血?不相信專業為什麼家屬他不自費自行找凌天航空醫療專機自己去證明醫師的決定是錯誤的而要到衛生所?
基隆港海象10級風浪,港務人員告訴你有風險不開航,你不相信請自己花錢租一條船會是自己游回去馬祖證明港務人員是錯的,不是嗎?請不要拿名家哲學詭辯理論去套論醫療專業和後送機制,不相信醫療,當初就不要找醫師自己燒香喝符水不就結了?
對了,他再也沒機會證明後送回台灣是對的,因為第二天他就證明食道靜脈出血會死人的這件事是對的。
無知不可怕,可怕的是無知後還不斷慫恿家屬給予錯誤的觀念只為了自己私人目的,請不要消費無知的家屬和已經往生的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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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這種話
大概以後所有離島的醫生,不管大小病,一律就後送台灣吧
現在完全就是用事後諸葛來斷定醫生就是失職,以後誰敢來東引駐診?
交給司法吧
訪客 wrote:
訪客 wrote:
在血壓等內科數據沒有足以讓已經頻臨門脈高壓持續穩定前,沒有任何一個醫師會讓已經破裂過至少一次食道靜脈曲張患者再冒一次再破裂的風險去搭機,因為光是身體姿勢變化就足以造成血壓變化,事實證明,光是在南竿縣醫他就再破裂導致出血,住院期間醫療人員已經有靜脈輸液控制液體攝取,任何多餘的飲用水也只會造成額外的高風險血壓變化,換句話說,白話文就是「從他第一次食道靜脈破裂開始,他一直處於血管再破裂不適合移動的高風險狀態」。
"沒有任何一個醫師會讓已經破裂過至少一次食道靜脈曲張患者再冒一次再破裂的風險去搭機",這段話看似有道理,實則經不起檢驗。因為當時他就是搭直昇機後送南竿,難道不怕再次食道靜脈破裂的風險嗎?如果這樣的處置是對的,那就乾脆留在東引衛生所"留觀",何必後送南竿?因為後送南竿需時約25分鐘,而後送台灣約50分鐘。請問,當時有問過家屬,你們願意冒50分鐘的飛航風險,還是25分鐘的風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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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還蠻欣賞您之前的大部分留言
算理性
想不到
這一篇
您一樣未審先判
「承認的問題」?
這種話
在根本不知真相與法律做最後裁奪的旁觀者我們
說出口的容易
但已經是民粹私刑逼供了
南陽諸葛盧西引感恩亭 wrote:
家屬節哀
各位試想一下,為何家屬會抱著悲痛發表言論??
我們理性一點拆解問題
家屬要的是真相
如果一個病患在東引被後送到了南竿
首先代表這個問題東引衛生所無法處理了、嚴重且緊急
那南竿縣立醫院,是否有用相對應的處理高度來面對這名病患?
再來,縣立醫院在這十幾小時內做了什麼樣的治療處置?
為何會讓病情急轉直下,縣立醫院面對問題,面對大眾了嗎
「因病患為多重器官疾病並非單純胃出血」????
我不是醫生,但是這種聲明真的是太讓人憤怒了
為什麼要倒果為因的說出這種回復,為什麼要把持專業玩弄真相??
家屬都勇敢的發聲明來面對親人離去後留下的迷霧
連江縣政府也請你們正面的回應家屬
你們這10幾20個小時,
做了什麼?
解決問題的第一步,是承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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