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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馬祖海洋」陳情書
主旨:
陳請連江縣議會與連江縣政府守護馬祖海洋生態及漁業資源,經下列社團共同聯名發起,並經書面及網路全民連署,陳請各主管機關不應放寬僱用大陸漁工之漁船作業範圍,不應放寬繼續使用章魚籠漁法作業,增列近岸1千公尺內漁船作業規範並嚴格執法。陳情事項如說明。
說明:
1、堅決反對放寬聘用大陸漁工之漁船到離岸3百公尺作業捕撈,應維持1千公尺限制。
近日馬祖區漁會與連江縣政府多次函請漁業署修訂《台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欲開放聘僱大陸漁工之漁船至近岸300公尺作業。然漁業署已於105年11月25日至馬祖舉辦相關法令修訂之研討會,會中由漁業署長裁示不再討論此議案,熟料事過一年竟又捲土重來。獲悉相關資訊後相關民間社團及民眾群情激憤,為保護已日漸枯竭的海洋資源,堅決反對放寬聘用大陸漁工之漁船到離岸300公尺作業捕撈,應維持1千公尺限制。
2、 堅決反對放寬使用章魚籠捕撈之漁法。章魚籠造成海洋生態嚴重危害,應該在馬祖海域全面禁止。
使用章魚籠作業之籠具漁法對海洋生態危害甚大,連江縣政府已明確宣示現階段核准的合法籠具漁船將在民國108年1月18日後全面禁止,豈料馬祖區漁會提出要有條件開放籠具漁法之議,意欲爭取開放部份海域使用籠具作業,陳請連江縣政府與連江縣議會就本縣海洋資源匱乏之嚴峻事實,堅守不再作任何放寬。
3、請求增訂地方自治條例,增列近岸1千公尺內作業捕撈之限制漁法與網目大小等相關規範。
陳請連江縣政府與連江縣議會制定地方自治條例,增訂漁船在近岸1千公尺內作業之限制漁法、漁網網目等相關條款,並請海、岸巡及檢警單位嚴格執法,以期能全面性的保護海洋資源。
陳情發起單位:
馬祖磯釣協會、馬祖青年發展協會、台灣樹人會。
連署民間團體:
馬祖野鳥學會、連江縣釣魚協會、馬祖磯釣協會、馬祖青年發展協會、台灣樹人會、馬祖戰地文化遺產學會。
連署人:網路667人、書面1454人,共計2121人(附連署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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