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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馬輪延用案 7月底完成標案 公文還躺在交通局 --閱讀人次 : 2546 本站訊:
由於臺馬之星頻頻出包,民眾期待中的臺馬輪延用案進度如何,備受關切。據了解,連江航業公司於7月24日完成臺馬輪委外代操作合約草案後,報請交通局核定,由於雙方意見不一,如今公文還「躺」在交通局。
臺馬之星加入營運後,縣府考量新船輸運變數,為周全運輸,舊臺馬輪經專業評估歲修後可延用5年,並在安全無虞下,規劃先保留舊臺馬輪有效運用,並擬定第2套備用輸運,規劃停泊福澳為母港,作為南竿-東引冬季海運運輸,減少東馬東台航班,新臺馬輪「臺馬之星」固定每週二維修保養日及當有霧班機停飛至下午時,則啟動福澳-基隆航班,一則疏解滯留人潮,讓旅客可當夜回台,二來疏解東引關島困境,保持人流順暢。
縣府於今年3月提出延用申請補助計畫及經費需求至交通部航港局,申請離島建設基金補助。經費核定後,由連江航業公司草擬委外代操作合約,於7月24日上呈交通局。據了解,由於交通局與連江航業意見不同,公文往返,至今仍未拍版,委外合約草案還「躺」在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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