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晴時多雲 溫度:29℃ AQI:  風向:北 風力:6級 南竿雲高: 能見度:10公里以上 北竿雲高: 能見度:10公里以上
馬祖資訊網論壇 » 討論與交流 » 馬祖開講

馬祖開講友善列印



張貼者
產業發展處 
資深會員 

產業發展處

註冊 : 2006-01-18
發表文章 : 1003
掌聲鼓勵 : 251

發表時間 : 2015-07-28 13:52:23
FORM: Logged


產業發展處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產業發展處  IP位址: Logged

連江縣政府推動「離島自由經濟示範區」之現況 --閱讀人次 : 1757

  福建•福州「自由貿易試驗區」劃設馬尾片區22平方公里、琅岐片區2平方公里、江陰片區7.26平方公里,合計31.26平方公里自貿區,於104年4月21日正式掛牌上路,全面複製上海自貿區經驗,其目的在深化兩岸經濟合作,而我國由行政院拍板定案的「自由經濟示範區」草案,尚在立法院審查,通過期程遙遙無期,連江縣長劉增應為推動福州、馬祖雙邊自由經濟貿易區,今(104)年1月、3月、5月三度赴大陸洽商,終因我方不具自貿優勢,至今尚無法有具體進展。

  縣府不因洽談無果而氣餒,除持續爭取與福州自貿區進行雙邊貿易外,更透過陳雪生立委邀集離島縣市立委及主管機關進行研討,連江縣政府擬定增修「離島建設條例」條文(如下述),希望在行政院版自經區草案尚未通過前,及不影響台灣地區商業發展的前題下,賦予離島縣市合理的法源基礎及「境內關外」精神,給予連江縣與福州自貿區洽談籌碼,順利與對岸進行自貿業務,提振馬祖地區商機。

※增訂「離島建設條例」第10-3條:
為促進離島經濟發展,在台灣本島與大陸地區簽訂自由經濟貿易協定之前,金門、馬祖、澎湖地區得先行試辦與大陸地區簽訂自由經濟貿易協定,不受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法令限制。
前項簽訂自由經濟貿易協定之區域、規範、議題、項目及實施辦法,由金門、馬祖、澎湖縣政府訂定,報請行政院核定之。(或「由行政院定之」)
【說明】為降低自由經濟貿易對台灣地區之相關衝擊,先行由離島地區試辦,以縮短城鄉差距,帶動離島地區經濟活絡。

  國家發展委員會產業發展處林副處長德生,於本(104)年7月16日率隊蒞馬,就自貿區議題進行面對面座談,縣府秘書長張龍德、建設局長劉德全除陳述縣府對自貿區案所面臨的困境,更希望中央在政策上給予鬆綁,再造馬祖地區經濟榮景。林副處長德生返台後,將召集行政院相關部會召開專案會議,就離島縣市推動自貿區案,尋求突破模式。

連江縣政府建設局 敬啟



  已有 2 位網友鼓勵
愛鄉人 
資深會員 


幫別 : 公
註冊 : 2003-12-27
發表文章 : 1554
掌聲鼓勵 : 3566

發表時間 : 2015-07-28 23:44:12
FORM: Logged


愛鄉人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愛鄉人  IP位址: Logged

靠您連江縣一個縣沒有用,離島三個縣有三個立委要團結一起才有力量,自由經濟貿易區要有長遠規劃才是,不是靠在馬資網廣告有用啊!


  已有 2 位網友鼓勵
愛鄉人
    第1頁 (共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