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馬祖地區民國85-95年期間,因為政府鼓勵及輔助民間發展海上運輸業以利民眾海上交通需要,補助海上交通運輸業有其必要,後來因北竿-南竿航線運輸已達到一定運輸經濟規模(簡單說就是業者有賺錢),政府補助就取消(政府立場也是應該如此),雙方立場都沒有錯.
想起民國85年前,北竿-南竿交通是靠百沙民間馬達船包船上班,否則等公家交通船沒法配合上班時間,現在回想當時情形,一言難盡。
言歸正傳,交通運輸業是要申請航權的特殊行業,航權不是隨便就可以得到,要有公共利益之考量。所以我才說不是你業者說停就可以停,否則政府是可以收回航權,請問南北海運公司願意嗎?不能說以前賺錢只讓你一家獨營,現在暫時虧錢就可以隨時喊停就停(其實政府手上有航權就是工具,你敢不聽嗎),只是馬祖人口少,執政者因為考慮選票不敢得罪業者而已,業者應適可而止才是。
已有 4 位網友鼓勵
愛鄉人
權力與義務相等
立榮馬祖獨家經營所以他必須飛北竿及特殊情況加班,第二家進駐他會飛北竿嗎?以致於民航局遲遲不敢開放第二家.
同樣的
南北竿交通船獨家經營所以他要跑早晚班,南機北降,夜間加班機等...,縣府開放第二家後那這些義務應該就不存在了因為這是個市場導向的航線了,這是缺乏配套的縣府所沒想到的,如過你要人家跑哪就該跟莒光一樣補貼該航班,就像夏季東引航線(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所以新進業者可以只跑有錢賺的航班舊有業者就必須吃下虧錢航班(哪我明年夏天也搞兩艘船來跑跑)
(第一階段)東引南竿沒利潤縣府也沒錢所以由台馬輪跑
(第二階段)莒光南竿縣府出錢請業者跑
(第三階段)南北竿有利潤所以讓業者自由競爭(小船還行(以前那麼多家)大船根本養不起)
所以根本是政策上缺乏完整的評估就貿然開放,自然就造成業者只經營有利航線(遠的看看金門的海空交通)(近的看小三通航班的增減)在完全競爭的市場自然會形成最有利潤的班次在看看綠島乘客不夠人家還不開.
因此縣府在航線評估開放上還是要多花些心思(在自由市場上人家航班都是自己排的因為沒拿你政府錢(看看航空業(有的還是有補貼)與其他縣市的航運業者)在自由市場中一切以利潤維導向(別忘了市場是最有效率的)
看看淡水日月潭乘客滿了才開或者是業者自定的航班,
沒記錯現在的班次以前是協調出來的(為了碼頭秩序與管理方便(主要是業者自律))現在縣府自己打破規矩那為什麼還要人家遵守.
簡單來說縣府自己挖洞自己跳
已有 5 位網友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