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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縣府各重要機關不也就在隔壁吗?
警察局不也在附近嗎?那請問:縣府及警察局門前是否也可以這樣隨意違停呢?為何相隔一條道路差別待遇就如此之大,那行人及學生們的安全權益又應該擺在何處呢?這時候縣府相關單位,請該拿出所謂:「官大、學問大」的魄力來解決此一問題吧?
其實「馬祖」各種樣式的違規停車並不是現在式,而是老早就在的進行式,端看執法單位處理的決心與態度罷了。說句難聽的話!人行道在馬祖還須有其存在的意義嗎?莫非是要等到行人或學生出意外時,才會被重視嗎?
駝鳥心態的「馬祖」縣府相關單位現在所作的事,不都是在在處於被動狀態嗎?從勝利山莊前的廢棄車輛,到介壽堂前公設休憩椅的毀壞,再到圖書館女廁的照明社備及福山照壁前堆積之垃圾,這一切一切的被動作風真的是「繁族不及被載」啊!不明白!到底誰才是人民的公僕。感覺上這些細節部份不就是應該是縣府相關單位,平常所需作的正常事嗎?為何總是要等到老百性們先反應後!縣府單位才會有進一步!「老牛推車」,外加「慢半拍」的作為呢?
我可敬的楊縣太爺!中籠不也是您每天上班的必經之路嗎?您對此等亂象真的可以繼續加以包容嗎?喔!小民也許忘記囉!您大人是開車的,現在的交通亂不亂沒關係,也許!應該!等下任選舉時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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