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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竿違建已蓋到11樓,楊縣長請不要假裝沒看到! --閱讀人次 : 10192 現在馬祖的建管是不是已經進入"無政府狀況"?清水一棟住宅已經蓋到11樓,違建在楊縣長的4年當家下,已經全然失控了!消防局說他們的消防車只能救3樓,現在南竿5樓以上違建比比皆是,7樓也很多,山隴已出現9樓住宅,清水更出現11樓住宅,不但景觀是問題,公安更是大問題了,未來如雨後春筍的高樓違建,如果不幸發生火災,消防局有能力救援和滅火嗎?請楊縣長看看你在野時候寫的這篇大作,你說馬祖的違建根本問題是都市計畫,需要全面檢討,你檢討了嗎?如果你沒有能力解決問題,就不該再尋求連任,換人做做看吧!
楊綏生 worte:
發表時間 : 2005-08-09
十幾年前,連江縣政府向中央爭取經費,辦理都市計劃,說是為了方便建築管理,結果卻是花了大把鈔票,買了一堆捆綁自己的索套,從此違建就如影隨形般無日無休,愈演愈烈。北竿某間廟蓋在都市計劃「道路預定地上」,結果是政府主動變更都市計劃,以配合廟宇興建。
我沒有學過都市計劃,卻兩度擔任縣都市計劃委員會委員,及處理都市計劃及建管相關業務的建設局長,因此有機會接觸到都市計劃及建管相關業務,在此願意舉三個我曾經處理過的案件,供各位網友參考,也藉此就教各位關心馬祖景觀及建設議題的鄉親朋友。
八十五年間,林先生欲在珠螺往清水的道路旁興建一座保齡球館,已經買好設備,並開始開挖路邊的山坡地。負責建管的同事秉告我上述違建的消息後,我们以一紙公文告訴業主違法的事實及所違反的法令後,業主停止了一切施工的行動。第二個案例發生在北竿塘岐中正路的國宅後方的增建,左右鄰居因為共牆糾紛告到法院,檢察官找我當證人,說要拆除兩間互告的違建戶,我向檢察官求情,並保證讓互告的兩造撤回告訴,理由無他;因為整條街都是違建,不可能只選擇性地拆除兩間。如果整條街都拆了,對街當然不能避免。如果整個北竿的違建都拆除了,南竿及其他島上的違建能夠倖免嗎?馬祖的違建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是社會問題。檢察官聽了我的建議,我則犧牲了一個週末,負責說服互告的兩造撤回告訴。第三個例子則是北竿機場跑道東移的鐵拳山鏟除工程;工程雖然已由民航局發包,因為鐵拳山在都市計劃中屬保護區,在未完成變更地目之前,不得動工,後在曹立委的協助下,偕同曹縣長拜會當時的内政部長林豐正,請求協助。獲得首肯後,再依都市計劃程序辦理,終使鐵拳山鏟除工程得以順利展開。以上的三個例子,是三種不同的處理經驗,但目的都在解決問題。其中第二個案例,北竿塘岐中正路的國宅後方增建例子的處理方式,避開了以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模式,是想到認真執法後所可能引發的社會問題,不代表政府官員可以怠忽職守。要檢討的是;馬祖實施都市計劃相關法令,所面臨及延伸的問題。
我们的先民靠著鋤頭及雙手從山坡裡墾地,所能開墾的面積非常有限,幾代相傳分割後,小到連蓋茅房都太小,硬要把土地性質完全不同的臺灣都市計畫模式套用在馬祖,「水土不服」的結果,滿山違建就不足為奇了。阿桂檳榔攤,並不是個案,政府的態度,使得類似的案件層出不窮且益加惡化。
曾經一位建築界的朋友告訴我,應該給違建一個緩衝期,讓施工中的工程繼續完工,然後再宣示政府處理違建的決心,我深覺有討論的必要。馬祖的土地特性,以行在臺灣的都市計畫來套用,根本上是行不通的事,但是「惡法亦法」,政府機關依法行事,怠忽執法就是匵職,匵職跟貪污沒有兩樣,就是違法失職。但是解決民眾居住問題也是政府的責任,特別是年輕人有心留在馬祖,連一塊建地都買不到,如何在此做久居的打算?是以全面檢討都市計畫,以尋求根本解決問題才是正道。但是修法畢竟是一條漫長的路,而且無法操之在我,所以在「過度期」也要有一些因應之道,斷不能讓建管陷入「無政府狀況」,否則政府的施政,有何正當可言?馬祖土地面積不大,地景相對敏感,須要刻意維護,否則「觀光立縣」將徒留口號,馬祖豈有前景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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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書記官蓋違建-檢舉11次無效-越蓋越高-041200262.html書記官蓋違建!檢舉11次無效 越蓋越高
TVBS作者: 廖容瑩 | TVBS – 2013年11月12日 下午12:12.. .
相關內容.
.書記官蓋違建!檢舉11次無效 越蓋越高看相片.
台中地院書記官楊金池,買地蓋5樓透天厝,卻違建蓋到7樓,鄰居不滿向市長信箱檢舉投訴11次,書記官每次假裝自行拆一小部分,虛應市府稽查,鄰居看檢舉無效,違建越蓋越高,氣得拉白布條上街抗議。
這棟透天厝竟然是個大違建,屋主是台中地院的書記官楊金池,買地自建,鄰居檢舉了8個多月,從計11次,但天天看樓房越蓋越高,已經蓋到7樓了,鄰居拉白布條抗議市府擺爛。鄰居黃先生:「曾撂狠話說,有本事你去告,告贏了,他會付租金,所以是他知法犯法的一部分。」
鄰居投訴11次,市府沒積極處理,根據了解,楊金池申請興建的建照,是5層樓透天厝,卻以夾層方式蓋到7層樓高,而且房屋後方的法定空地,增建違章建築,讓巷子好有壓迫感,市區大違建市府怎麼可以放任。台中市都發局長沐桂新:「有報,我們就有去拆,去拆,但拆的不徹底,不是報導我們才要去拆,本來要拆就排定在13日。」
都發局承諾,這個違建11月13日會依既定排程拆除,而屋主楊金池上午沒有出面,但其實他這個人爭議不斷,身為台中地院書記官,但在2002年時,因為和涉嫌跟應召站往來密切,遭到記過,休職處分,這一次因為違建,遭到鄰居投訴11次,爆發市府擺爛事件,透天厝工程雖然暫時停工,市府也將進行拆除,但書記官知法犯法、違建,已經破壞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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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問題在馬報電子報也發燒,在馬資網沒註冊的網友,請踴躍加入這裡發言:
http://www.matsu-news.gov.tw/2010web/forum_info_101.php?UID=1390&ca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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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違建問題,對於任何一位縣長都是難題,曹常順和劉立群縣長任內違建並不嚴重,但是到了陳雪生任內,阿桂違建無法制止,成為違建如雨後春筍的「分水嶺」,也就是從此違建決堤,一發不可收拾,而且陳雪生也不敢管,不願管。到了楊綏生,他在野時曾經表示違建是都市計畫不合適,所造成的,可是他上任至今,從來沒有因為違建與都計的困境開過一次會,同樣是放任不管,以致現在十一層樓都出現了!
政府失能,造成馬祖未來很嚴重的問題,首先是民眾買到的房子,都沒有房屋所有權狀,其次,高樓的消防救生堪慮,再者島嶼的景觀重大破壞。民眾對於違建的忍耐,可能到了七樓以上,就爆發了。在政府失能的情況下,我能蓋五樓,為何不蓋七樓,他能蓋七樓,我為何不能蓋九樓,於是,在利益的吸引下,越蓋越高。而且,已經有一棟大樓地基不穩而傾斜,那一天,某棟高樓倒了,可不要認為不可能。
明年是縣長選舉年,想要角逐大位者,要先想好有沒有能力解決違建問題,沒能力,請不要參選,包括現任者。因為,民眾的忍耐已經破表,再也無法接受一位「無能」的縣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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