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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單純亂按喇叭,那是無罪。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文規定第16條裝置高音量喇叭及其他產生噪音器物,可處九百至一千八百元罰鍰。
第41條按鳴喇叭不依規定或按鳴喇叭超過規定音量,可處三百至六百元罰鍰
安全規則第92條更規定:汽車除有左列情事者不得按喇叭:一、行近急彎,上坡道頂端視距不良者。二、在郊外道路同一車道上行車欲超越前行車時。三、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依此規定,有部分人車喜歡時隨地按喇叭,不但惹人厭,還是違規的。
亂按喇叭屬於非常短暫的違規,可能只亂按就停止,如果要檢舉這種惡劣行為,可以向警察機關檢舉,指稱某路段常有車輛亂按鳴喇叭,如果知道車號可以提供,以方便警察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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