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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端反映本局員警於101年4月21日23時許,穿著便服駕駛0606-QS黑白警車,開啟遠光燈,搭載女子一節,經交本局相關單位查處答復如下:
一、針對臺端指稱員警駕駛巡邏車未著制服部分,經查本局員警確有穿著制服,惟因深夜寒冷加穿外套,致引發不必要之誤解,確有欠當,已予該員處分在案
二、有關搭載女子一節,係因執行為民服務,協助○姓女子前往馬港天后宮尋回住家鑰匙事宜,基於深夜時段,顧及民眾安全,以巡邏車載送,經查尚無違反警紀規定。
三、關於員警駕車開啟遠光燈,令臺端差點掉入水溝一節,深表歉意,將加強宣導所屬同仁正確使用燈光。
四、臺端關心警政,敬表謝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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