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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開違規停車罰單之前是否要考慮現況 --閱讀人次 : 15288 昨天下午,剛來馬祖沒多久的台灣友人來訪,在牛角轉了老半天找不到停車位,於是把車停在議會前的路邊,結果卻吃了兩張罰單!
按理說違規停車被開罰單,只有自認倒楣繳個罰款了事,可是,您有沒有想到,復興村根本沒有停車場,請問哪一部車不是違規停車呢?路邊沒畫停車格,到處都是斜坡,請問車到底要停在哪裡?連我這個牛角人都不知道要如何停車了,更不用說是外地人不知所措!
在政府沒有完善規劃足夠停車場及停車位之前,個人覺得都不應該開出罰單,況且平日也從未取締與宣導,卻來個突如其來連續罰,我不之道執法的公平性在哪裡?希望相關單位能夠重視這個問題,不要讓台灣的客人給我們留下不好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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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路往環保局 、資源回收場 、後端場 、軍營 、優毅汽車保養廠 鼎鑫機車行 ...等 ,路邊停車雖然合法 ,依據交通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百九十條等規定,設於路側之白實線,係作為車輛停放線使用,或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路面邊線。
只要在環保路會車就會很麻煩是否請交通管制工程處或村長、議員、交通大隊 、等相關單位舉辦會勘讓環保路更順暢。
如果車子停在那邊導致視線不良又違規車,造成我方受傷發生事故可不可以用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向他方車主提出告訴?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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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徐門 wrote:
據我所知,在五靈公廟蓋好了以後,廟前增加了很多停車位,只是距離可能有點遠,所以大家都不愛使用,其實比起台北市,這種距離應該算是很近了,牛角民眾應該多多利用才對.至於警察開罰單,只要執法公平,我們都支持.而牛角需要更多的停車位,請兩位曹議員和楊縣長一起來設法解決,個人認為議會廣場向下開挖,可以比照仁愛村興建地下停車場,將會增加很多車位,村民可以來推動看看.
介壽很大的停車場一樣停路邊
違規的一大堆
臨停格也變成永停格
使用者不遵循規則怎麼設想都沒用
復興村的停車格可以規劃
但是要嚴格執行
否則淪為介壽停車場命運
停車沒改善
浪費公帑
也造成民怨
哎 那些停了不繳停車費不遵守停車規則的人
永遠存在
而且無解
如果小孩知道大人如此行為
不知身教的影響會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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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這麼說都是爲了馬祖好 Do you get a clue yet? Don’t you underst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