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糧秣、軍需-駐軍後勤支援回顧 --閱讀人次 : 12468 馬祖後勤指揮部,簡稱「後指部」,為服務三軍,支援各項後勤補給、軍需糧秣、油料、彈藥、服裝、儲存及管制等業務,還包括官兵薪餉、軍中儲蓄業務、國軍福利事業管理、汽車、戰車保修服務、軍人保險、軍眷服務等。
第一節 沿革
民國44年3月,馬祖守備區指揮部成立,同時陸軍供應司令部也在台成立,納編聯勤運輸署。
本區後勤單位為指揮部第四科(後勤科)撥配單位有聯勤57收支組、聯勤第109財務隊、戰地第2撫卹組。除一般參謀外,另為師之特業參謀組,如兵工組、通信組、工兵組、預財組、經理組、軍醫組等,並增設運輸組,勤務部隊也是師建制之勤務部隊。
民國46年,馬祖區民運物資供應由聯勤福利總處代辦,其業務由馬祖區福利事業管理分處兼辦,負責人由陸軍財務上校陳智宜負責。
民國48年4月,兵工組之下設兵工車輛修護支援排,通信組之下設電話作業組、通信器材庫儲撥發組、通信修護組。另設港口指揮部,下轄港口勤務排、艙口組、搬運組、軍口文件組等;港指部設一至四課及運輸股、作業股,另配屬有後送醫院、彈藥連、工兵三級保養排。
民國49年,編裝加強。港指部再增配陸軍運輸船舶連。11月1日,東引成立陸軍反共救國軍指揮部,正式編成勤務機構,包括後勤、一般參謀設參四科;特業參謀有工兵組、通信組、補給組、保養組、勤務設施組、運輸組等;勤務部隊有工兵中隊、通信中隊、保修中隊、補給中隊、野戰醫院等。
民國50年,擴編行政勤務股、糧秣股、油料服裝物品股、第一補給所(福澳)、第二補給所(馬祖澳)、第三補給所(北竿)、第四補給所(西莒)、第五補給所(東莒)。
民國54年,馬祖防衛司令部成立後,奉命改編為「馬祖後勤指揮部」,以第四處為基礎。
民國58年,後勤指揮部設政戰部、行政組、計畫組、修護保養組、勤務設施組、補給組、經理補給連、車輛修護組,福利中心、軍犬隊、港口指揮部,後送醫院改制為第855陸軍醫院(配屬)。
民國62年,因防區彈藥儲存過久,支援彈藥技術人員不足,陸總部就本區後指部增編修護保養組及彈藥技術官。
民國66年,東引保修中隊增編彈藥修護組。
民國79年,東引增配一個工兵營。
民國81年,後勤體制精簡改革,編裝如附表十六、十七
表十六:陸軍反共救國軍後勤組織系統表(民國70年)
表十七:馬祖防衛司令部後勤指揮部組織系統表(民國80年)
資料來源:《國軍外島地區戒嚴與戰地政務紀實(下) P.1141》
民國88年7月「精實案」後,改隸馬祖防衛司令部後勤支援指揮部,轄622地區補給庫、馬祖野戰彈藥補給分庫、南竿乙型地區聯保廠、北竿、莒光、東引丙型地區聯保廠。93年4月1日配合「精進案」移編聯合後勤司令部,成立「聯勤馬祖地區支援指揮部」,配屬馬祖指揮部,該部對本區各單位的後勤支援,朝向「質精、量適、戰力強」目標邁進,持續扮演陸軍整體後勤工作的堅實後盾。
民國102年「精粹案」,組織調整,陸軍後勤指揮部編成,本區乃維持馬祖地區支援指揮部,下轄:
一、補給、油料(補給油料庫)。
二、保修(聯合保修廠)。
三、運輸(運輸兵群)。
四、衛勤(衛生營)。
五、彈藥(彈藥庫)。
聯勤馬祖地區支援指揮部歷任指揮官:
表十八:聯勤馬祖地區支援指揮部歷任指揮官
任別 姓名 藉貫 任期
第一任 陳瑞興 台灣澎湖 91.10.01~94.01.15
第二任 魏志明 江西南昌 94.01.16~94.09.20
第三任 簡世峰 台灣台北 94.09.21~95.11.30
第四任 周文彬 台灣台北 95.12.01~97.06.30
第五任 聶海樵 台灣高雄 97.07.01~97.11.30
第六任 陳生在 台灣雲林 97.12.01~99.11.22
第七任 陳雨農 台灣台南 99.11.23~100.04.30
第八任 汪豊仁 台灣高雄 100.05.01~102.05.31
第九任 廖耿言 102.06.01~103.06.30
民國103年7月1日,裁撤改支援營,營長吳永順(台灣苗粟人)。
第二節 補給支援
馬祖各島分離於南竿主島,兩岸對峙年代,島群孤立於大陸邊緣,承受對岸砲火威脅,台灣對本縣之後勤支援初始建立後勤設施,即著眼於各島獨立支援部署。島內則採輻射式補給支援,補給點、站、庫地下化。分為:
一、保修支援:對火砲及重型裝備,採機動遊修方式;輕型武器後送保修;車輛則送保修設施修護。
二、運輸支援:台灣至本縣之海運由海軍指派運輸艦定期航行,而戰時海軍補給由海軍LST兩棲運輸艦運輸。主島對各離島間以LCM小艇為運輸工具,尤其,離島補給更是項艱困的工程。當年沒有碼頭,必須陸軍兵工、海軍運補艦、聯勤及港勤作業小組合作清運,搶攤猶如另一種作戰,攤頭作業壯觀,鑽動的人潮與退潮速度大競賽。軍備物資卸載、廢彈、空油桶後送。搬運戰士肩頭扛著的使命,讓動作迅速敏捷不折扣,所有的苦,所有的汗,咬牙和血吞,但他們心中擁有榮譽,可為達成任務而履險忘身。
三、醫療後送:因地制宜,因狀況制宜,對嚴重特殊傷患,以直升機後送台灣。
四、技勤支援:按工兵、通信、運輸、兵工、經理、軍醫(軍醫裝備、遠距醫療系統、衛材補給、保修)、化學各項裝備器材、零件,充時補給,並增加基準儲存外,諸如輕兵器翻修、車輛引擎翻修、通信機翻修、甚至重砲射擊前檢整鑑瀘等技勤支援。
五、補給需求:戍守本縣的所有駐軍,數十年來實際作戰之時期雖短暫,但為作戰整備時間卻是漫長;而作戰又以砲戰、海空戰為主,其補給需求:
(一)、糧秣、副食與戰鬥口糧是有關部隊生存持續力的必需品。有無戰事,恆須定量補給,軍品米質,於民國47年後訂定93米(百斤糙米碾產93斤米)供補。64年後改撥90米;79年後再撥85米供補。而戰備口糧,則有野戰口糧、紅燒牛肉罐頭、豬肉罐頭、酸菜罐頭等。
(二)、油料補給基本存量:含炊事燃油、車輛用油、保養用油、訓練用油、戰備用油。主向陸軍經理署申請獲得,而基準儲備量也遞增年需要量。本縣各離島油池地下化,分別儲油,納入補給作業。
(三)、彈藥需求:平時無戰鬥消耗,以訓練用彈代替戰鬥消耗。彈藥推陳換新,40~60年代,期間物資缺乏,彈藥儲存設施均以克難簡易材料搭建,多以「鐵皮包覆式」建置。
聯勤工作尚包含軍墓勤務,擄獲軍品與廢品處理,至於國軍高級裝備檢查,國防部規定陸總部高裝檢查組每年來縣實施檢查一次,以促進保養作業成效,提高裝備使用效能。本縣部隊重要武器裝備皆在坑道工事掩體內,極易受潮變質,故官兵平時除警戒戰備與操課外,大多時間都在單位保養工作,後勤責任繁重,並支援三軍,無役不與,取法沙漠駝群,任重致遠,發揮克難精神,充實守軍戰力,「挑千擔、行萬里」,完成後勤支援使命,戰時固需後勤支援,平時亦少不了後勤的支援。
附註:後勤包括馬祖國軍福利分處(2012.07.19)、陸軍野戰醫院(2012.08.07)、軍人服務站(2012.07.02)等皆已個別發表於馬資網。
已有 5 位網友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