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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福海委員再提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修正案,又被國民黨封殺! --閱讀人次 : 3405 日前,金門陳福海立法委員再度為金馬土地問題提案,修改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限制條款,主張曾依「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安全及輔導條例」申請過之案件,不論結果是同意或駁回,都不得再適用本條提出申請。
考量「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安全及輔導條例」乃是早年金馬地區軍佔民地爭議唯一的救濟管道,因此金馬鄉親多曾依該條例提出申請,但該條例規定嚴苛且未合公平正義,多數申請案皆被草率駁回,若以如此不公不義之門檻限制人民申請返還土地之權利,難平民怨。
為確保人民權益,立委陳福海再次提出「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修正草案」,要求刪除第四項中有關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安全及輔導條例之申請限制條款。但遺憾的是,在11月22日的程序委員會,再度遭到國民黨封殺。
本人在此呼籲,請國民黨立院黨團不要再阻擾陳福海委員的提案,金馬土地問題唯有透過修法才能解決,並且,本人籲請曹爾忠立委公開表態,加入陳福海的陣容,不要因為「順從黨意」而犧牲金馬民眾的權益!
馬祖還我祖先土地自救會 會長王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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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土地問題到什麼時候才可以結束,法院見比較快 )
申請人不服前項駁回者,得依訴願法規定提起訴願。駁回之事由涉及私權爭執者,申請人得訴請司法機關裁判。
土地徵收條例第二十二條 被徵收土地權利關係人對於徵收補償價額不服前項查處情形者,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提請地價評議委員會復議,土地權利關係人不服復議結果者,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濟。
土地的所有權要透過地政機關的登記來顯示,目前土地登記在誰名下?
金門馬祖地區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返還土地實施辦法公布日期】100.09.27 【公布機關】行政院。
第2條
本條例第九條第四項所稱原土地所有權人,指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所定申請依法返還,以於本條例規定之期間內,檢具有關權利證明文件,向該管地政機關申請返還土地。
(土地的移轉與設定要有書面為之,妳們可以以「所有權人」的地位起訴,提出返還請求(移轉登記回來),並且要求對方出示書面,證明妳們曾有移轉的合意。
既然妳提到委託處理,那我想妳還是用「背信罪」去地檢署提告,因為相關的資料妳們未必可以調取,況且對方如果真的亂搞,也許還有偽造文書、詐欺的可能性。竊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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