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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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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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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1-06-21 15: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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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立委們公開的一份陳情書 --閱讀人次 : 5413

 在慶祝百年建國的日子裡,盼望立委們知道金馬人民的苦楚再協助,增訂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之四,俾利金馬人民取回祖先土地。

 昔日馬祖與金門同樣實施戰地政務,民眾土地被政府以各種理由,強佔或遭登記為公有。民國81年戰地政務終止後,政府雖訂有安輔條例,准許民眾重新登記土地,惟因立法有欠周延,並由於地籍資料管理不健全導致民眾申請登記土地履遭駁回,縱使提請行政訴訟或司法仲裁途徑,都難以如願。

 金馬人民為了祖先土地,一直都欲哭無淚,心中委屈了數十年之久個中苦痛,永遠揮之不去,為了要回金馬人民祖先的土地,我們的祈求是何等的卑微呀?年長者,對於土地要不回的無奈而含恨以終,甚至告訴他的子孫:今生要不回祖產死都不能暝目綜上所述儘管他們不是我們的至親家人怎不令人辛酸又悲痛?我們敬重親愛的立委們,我雖不是你們的選民,但你們德高望重絕對會更重視弱勢金馬人民權益才是!

 今年6月3日立法院通過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案,金馬地區私有土地若被政府機關佔用或登記為國有土地者,應於本條例通過一年內依土地所有權人之申請,依法歸還,但依金馬安輔條例提出請求經確定者,不得再提出申請,前項返還人民土地之實施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金馬人民感謝立委們重視金馬人民的權益,但立法院三讀通過只有逕行登記為「國有」土地者還地與民,與金馬人民願望有極大的落差。理應將地方政府強佔民地也要返還與金馬人民才是。

 馬祖還我祖先土地自救會副會長陳善清、陳書燦和本人,預定22日赴台23日前往立法院向所有立委遞交「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九條之四新增條文懇請立委們再重視金馬人民的權益。

馬祖還我祖先土地自救會會長、北竿板里村村長 王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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