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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錯誤比貪污可怕的福澳國內商港 --閱讀人次 : 5590 福澳國內商港從一開始興建,就注定是一座好大喜功的不當建設,因為它是郝柏村任內「六年國建」匆匆忙忙提出,總金額核定為33億的建設規劃案,當時的行政院居然同意地方政府提出的規劃案,為促進小三通,以及馬祖成為福州的候潮外港、中繼商港,火速決定興建福澳國內商港。
這座港口在劉立群縣長連任選舉前(民國91年),第一期工程以16億元發包,期間還扯出標單被拆封、涉嫌圖利大棟的案外案,劉立群縣長、劉德全局長等多人被地檢署起訴,後均獲判無罪。
這座欠缺深入評估的碼頭,開工後狀況連連,馬祖通訊曾經報導過數次,其中包括鑽探不實,造成石方不足,以及防波堤下陷,因此工程經費從16億一路追加到20餘億,後來由於工程一再延宕,遇到國際原物料大漲,工程預算再追加到30餘億。國庫如此遭到浪費,令人痛心。
如果說,這座碼頭的興建可望為馬祖帶來繁榮,那麼30餘億並不算浪費,可是,經過小三通這麼多年來的經驗,馬祖可能成為福州的外港嗎?馬祖需要這麼大一座碼頭嗎?答案是否定的。這座碼頭的問題不僅金額龐大,後續碼頭設備的投資,以及未來的經營管理,都將成為國庫的負擔。
西方有一句名言:「政客可以承諾在沙漠蓋一座橋」,沙漠沒有河流,何需蓋一座沒有用途的橋樑?同樣的,福澳深水碼頭只要加長百餘公尺,就可以應付台馬輪和貨輪同時作業的需求,何需再蓋一座可以容納六艘5000噸級輪船靠泊的港口和碼頭?
大棟公司倒閉,福澳國內商港停擺。可是,多數馬祖民眾並不關心這座碼頭何時完工,這不是天大的諷刺和笑話嗎?國家浪費了數十億元,經濟效益接近於零,並且,更將造成未來管理和維護問題,這可真是「政策錯誤比貪污可怕」的最佳教材!
延伸閱讀:從國內商港看大建設的迷思�呂致緯(馬祖通訊第6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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