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竿塘梟雄林義和/馬祖通訊 2004年4月出刊 --閱讀人次 : 13288

 為響應天下雜誌發行人殷允芃「馬祖要多一點故事」的期許,本刊第103期製作全版專題報導「海盜屋傳奇人物陳忠平」,寫下了北竿芹壁近代史的重要一頁後,本期再就陳忠平的大老闆--林義和,探究馬祖另一則傳奇故事。

 馬祖地方政府出版的連江縣誌第四冊「兵事誌」中,有以下的簡短敘述:「民國廿六年,抗日軍興,島民林義和等組成民間義師與之抗拒,旋以兵寡彈乏不敵,群島遂淪於日寇。」林義和真如馬祖的連江縣誌所寫,是一位組織民間義師的抗日志士嗎?

 日前我們意外在大陸連江縣政府出版的連江縣志「軍事篇」中,找到一篇「林義和與和平救國軍」的故事,林義和從漁商、縣府警探,最後落海為盜,有以下完整與翔實的記載:


 林義和,又名石井利。約出生於清光緒29年(1903年)。世居南竿塘西尾村,祖籍長樂縣。讀書不多,頗有膽識,性格豪爽,桀驁剽悍,重義氣,善交遊。成年後從事漁商。



 民國26年(1937年)9月10日,日軍侵佔馬祖列島,控制閩江口海域,攔截搶掠過往漁商船,殺人越貨,島民多遭蹂躪。義和開始對日軍暴行亦深為痛恨。有一次日軍攔截數艘滿載貨物的商船停泊馬祖海面,林探知船上無人監守,即對一些島民說,日本人掠我國人之財物,我們要把它取為民用,絕不會有傷情理。島民害怕日軍殘暴,且擔心船上有電網,不敢妄動。義和遂邀幾位有膽識的漁民,穿著長統膠鞋,攜杉木棍子,隨帶兩隻小狗,乘夜駕舟前往,把貨物搶運一空。其膽識令人嘆服。此後,林以行商為業,往返於福州、連江、長樂、平潭等地,並同一些海匪有交往。

 民國27年2月26日夜,日偽漢奸吳依恪(原名正善,亦名依確,長樂縣梅花人),率海匪20餘人竄到北竿塘,到竿塘聯保主任王宣猶家(吳胞妹係王長子妻),要王交出聯保槍械和文件。王拒絕被槍殺殉職,省府令連江縣政府派員慰問王的親屬,並發給喪葬費100元、撫恤金200元。此後,吳依恪常帶日軍到南北竿塘勒索錢物,橫行無忌,揚言要殺盡竿塘所有保長,甚至還趁機洗劫西尾村及林義和家。林外出未歸,聞家中遭劫,極為震怒。時竿塘保長翁成燦、陳郡利等家頗殷富,均攜眷逃往筱埕,並聯名向連江縣政府報告請求剿捕。縣長莫潤薰報省政府主席陳儀同意,令第三區署(駐筱埕)區長丁美學召翁成燦、陳郡利等到區署商議,翁等深知義和膽識過人,便邀其商定,後由義和組織敢死隊數十人,潛回竿塘,裡應外和。林回島後佯稱要與吳合伙行劫,在6月中旬的一天夜裡,林趁吳匪出海劫掠,招呼敢死隊一舉擒獲吳匪,匪眾逃匿,林遂把吳匪交保長陳郡利等押送進縣。6月19日,縣府經報第三戰區長官顧祝同電復,將吳就地梟首,給林義和等有功人員發放獎金1700元,並委林為縣府探警,負責海上緝私。這時恰接省府保安司令部電,說據水警隊呈報,林有海匪之嫌,令縣通緝。時義和尚在縣城,縣府遵令扣留審查,林竭力否定。縣政府查不到實據,即發獎金放回。林回到竿塘後,時而查獲一些鴉片毒品繳縣。有一次緝獲一批煙土,被隊員侵吞過半,縣府據報嚴厲追查,林畏而隱匿竿塘。過月餘,趁福澳村謝神演戲,糾集曹祥麟等10多人,闖入竿塘鄉公所,搶走警備隊槍枝10多桿,次日即武裝截劫「智多」號輪船一艘,從此專事海盜活動。

 林義和公開為匪後,對沿海影響甚大,隊伍迅速擴展,成為閩江口和馬祖澳一霸。除搶掠外,還公開向沿海漁民收「保護費」和稅費,收入甚巨。小股海盜多聞風向其靠攏或入伙。民國28年7月,福清海匪(稱福建人民自治軍)余宏清(又名亞楻、阿楻)遭國民革命軍第八十師圍剿,逃到白犬島投靠日軍。日軍為推行其「以華制華」的侵略政策,收羅海匪、流氓和漢奸,組成「福建和平救國軍」,余宏清被委總司令(後由王福明、張逸舟繼任),下設3個集團軍,林義和被委為第二集團軍第一路軍司令。「和平救國軍」在海上和淪陷區搶掠資財,大飽私囊,時有發生磨擦,因而各自擴張勢力,互相傾軋。軍統特務亦紛紛派特工人員下海,爭奪勢力範圍,軍統閩北站王調勳派鄭德民、林滄圃等滲入張逸舟部,並取得重要職位;軍統閩南站也派人在張逸舟盤據的南日島建立軍統分站,張逸舟的第一集團軍實際上已被軍統所控制。但此時張的實力還沒有林義和強大,因而利用日「興亞院」勢力,於民國29年底吞併第三集團軍,造成與林義和勢均力敵局面(各約 3000人)。

 駐在白犬島的長樂縣海匪林震(又名林元桂,外號陳麻子),初被林義和收編為一個獨立支隊,約500人,後與軍統王調勳、鄭德民等搭上關係,因對義和分贓不均甚為不滿,想自立門戶,遂於民國30年3月7日(二月初十),派下屬陳依發率200多人偷襲南竿林義和司令部,把財物洗劫一空。林幸跳窗脫逃,輾轉至廈門,向「興亞院」哭訴林震所為,後經「興亞院」調停,林震把責任推到陳依發身上,並把陳依發槍決了事。林震實際已投入張逸舟懷抱,使義和實力有所削弱。張逸舟為稱霸閩海,利用日軍和軍統勢力,常派特務探知林義和內情,並從中策反,以便徹底吞併之。林義和得知張逸舟與「興亞院」及軍統關係密切,深感受制嚴重。

 據第三戰區等有關檔案記載,林義和曾於民國30年8月初,通過竿塘鄉長翁成燦等人告知連江縣長,要求會晤商談,意欲棄暗投明,向政府投誠反正。連江縣長謝真於8月18日密電請示省政府主席陳儀,8月21日陳儀電復「應慎重考慮為要」。9月19日又電復與「駐軍宋師長(80師)洽商」。9月28日,連江縣收復後,經二十五集團軍司令劉建緒同意,謝真於當日在筱埕海潮寺與林義和會晤,謝查詢林部實力及所取立場,林答:「現有人槍三千左右,除步槍及手槍外,有輕機槍二十二挺、迫擊砲二尊、山砲一尊,大小汽船二十二艘,分駐南北竿塘、崳山、琅岐、壺山等處,維持漁民安全。因處敵海軍勢力範圍之內,故接受和平救國軍第二集團軍第一路軍番號,並與廈門興亞院取聯絡,對敵人殘暴行為同樣深為痛恨,目前純以維護海島漁民安全為職志,絕非甘心附敵賣國殃民,請求政府予以諒解」等語。

 接著,謝真與義和商談6個方面內容:( 1)駐地方面:要求林部退出琅岐、壺江,林議為「敵人不放棄川石,實為封鎖我閩江海口,目前敵屬利用渠為前哨,駐守琅岐、壺江負責封鎖,但渠仍極力掩護漁船進出,保持閩江交通,一旦退出,敵人必加緊封鎖,恐反有害,請熟計利害,倘必要退出,渠當照辦」等語;(2)軍事方面:要求林部負責探取敵方軍事行動及其他海上部隊動態之情報及維持沿海水上治安,一切行動均須事先報請政府核准;(3)政治方面:要求林部協助政府肅清煙毒,對政府一切政治措施絕對擁護; (4)經濟方面:要林部保衛漁民捕魚,維護海上運輸;(5)聯絡方面:雙方各派一人互駐為聯絡員,隨時傳達意見及消息,並在筱埕設無線電台傳遞重要情報; (6)林還表示捐款獻機。10月6日,謝真轉會晤情況及內容電告劉建緒,10月18日接劉電復,對商談1至5點基本同意,第六點捐獻毋庸提及,以不坑害商漁船和漁民為要。並要求林義和伺機「搶獻敵酋或俘獲敵之兵員械彈,並相機襲取川石為要」。

 實際上,福建軍政當局對林義和的反正是否真誠,始終持懷疑態度。因而在海潮寺會晤後,並沒有繼續採取相應的行動,把林義和拉到抗日隊伍中來。而林義和對搶獻敵酋及襲取川石顯然辦不到,且林的行動已被軍統和張逸舟探知並密告廈門「興亞院」。民國31年4月初,林義和即被召「興亞院」詢問,林無法掩飾與中央軍聯繫事實,說因「久無接濟,餉械兩缺,不得已與中央軍接觸掩護,方獲生存,實非真意」等語。在廈日軍對林義和非常不滿,進行軟硬兼施,一面威脅說,你真通中央軍我不怕,只要派軍艦兩艘即可把你殲滅。另一方面又拉攏說,日軍近期將大舉進攻,你自行擔任一方面任務,若違抗就先解決掉。4月10日,日軍派艦把林送回南竿,並隨派8名特工監視。林回南竿後情緒低落,尋找退路。翌日乘船到東沖、崳山,與其黨羽蔡功(又名蔡阿猴,台灣人)商議,在東沖設辦事處勒收稅款,並委蔡為辦事處主任,預作準備。

 張逸舟在林義和受斥後更加趾高氣揚,4月17日,派林震、鄭德明、林滄圃率1000多人到東引包圍,並殲滅了第二集團軍第三路軍李輝部,使林義和失去羽翼。林知道情勢嚴重,於7月初開始把主力逐步從南竿塘向霞浦東沖一帶轉移。8月7日,霞浦縣長莊臬坤電告第三戰區,說林義和因與政府密接海軍事被敵偵悉,日派艦牽制,故集中600多人於東沖七星,俟集中完畢一個月內再向政府接洽投誠。當局亦無態度,林遂陷入困境。

 9月6日,張逸舟在日艦掩護下,直搗南竿塘林義和總部,林部砲隊、機槍等重武器悉被繳獲,部屬被抓禁1800名、槍646枝,林義和被鄭德明、林震用鐵板夾墜海中淹斃。林義和隊伍多被張逸舟吞併。移竄東沖的殘部9月14日被七十軍一O七師包圍痛擊,死傷甚眾,僅有60餘名逃到連江馬鼻,向縣政府投誠。另一支殘部100多人,由曹祥霖率帶,被張逸舟部跟蹤追擊,10月4 日至連江下官被陸軍第八十師緝私隊繳械。至此林義和部全部解體。張逸舟全部控制「福建和平救國軍」,隊伍擴張到5000多人,稱霸閩海多年。民國34年5 月,日軍敗退后,國軍黨中央軍委於6月16日把這支雙料漢奸特務隊伍改編為「福建先遣軍」。

 (資料來源:大陸福建省連江縣人民政府出版之連江縣志,2001年8月編印。)

《馬祖通訊第106、107 期.2004年4月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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