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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4年省政府派海鳧警艇前往南北竿塘剷除烟苗(罌粟花) --閱讀人次 : 1146 馬祖日報曾於2013年3月5日報導「大坵曾是大毒島!滿山遍野種植嬰粟花提煉為鴉片膏」,記者陳鵬雄引用北竿鄉志記載:民國28至39年間地區種植罌粟花,是農民很重要的收入,那段時間北竿大坵島大量種植罌粟花,是個大毒島,當時的海盜半強迫性質要求農民種植高經濟價值的罌粟花,並依照田地的大小收保護稅,每戶以兩為單位,多則十兩少則五兩,除了大坵島之外,北竿也有少數村莊農民栽種罌粟花。
事實上,馬祖列島孤懸海外,國民政府管轄能力不及,種植罌粟花是各島民眾和海盜的主要收入。民國24年《水警旬刊》第9期報導,5月30日省政府派海鳧警艇前往南北竿塘剷除烟苗(罌粟花),因天候不佳,於6月2日抵達,派武裝員兵登島登島搜查,但由於烟苗已被陸軍八十七師前往剷除盡淨,因此海鳧警艇沿島嶼巡弋一週後返航。
以上資料由文化大學歷史系教授李仕德提供
備註:百度百科記載,《水警旬刊》創刊于1935年,是警察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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