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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應追究「聯合船舶設計發展中心」設計監造責任! --閱讀人次 : 3190 昨天晚間,本人又證實了一則有關臺馬之星的負面傳聞,一位離職船員透露臺馬之星主機海水冷卻管使用不到兩個月就腐蝕、漏水,經向相關人士求證,確有其事,日前已請高鼎公司派人更換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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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馬之星問題層出不窮,我們一直在追究高鼎公司的責任,當然,新華公司船員訓練不足,也要究責。但幾個月來,大家似乎都忘了負責設計和監造的「聯合船舶設計發展中心」,他們拿走了鉅額的設計監造費,結果一點責任都沒有,這像話嗎?
翻開連江縣政府的「造船史」,最悲慘的就是「連江壹號」,造價八千九百萬元,開航第九天開始發生故障,其後經過了多次維修,耗費都在數百萬元以上,但都未能修妥,停航五年後當廢鐵賣掉。而負責設計監造的也正是「聯合船舶設計司」,聯合船舶設計發展中心的前身。他們拿走八百九十萬元鉅額的設計監造費,卻對於設計錯誤,不必付任何的責任!
本人籲請連江縣政府和監察院,在合約上、法律上,嚴正追究聯合船舶設計發展中心的責任。他們在設計監造連江壹號時平白拿走近九百萬元,而設計監造臺馬之星,賺取更鉅額的三千六百萬元設計監造費用,結果,問題層出不窮,而他們卻不必負任何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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