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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軍、解除軍管與聚落保存,就教於原彰兄 --閱讀人次 : 2523 今天馬資網連結了前立委曹原彰的大作,文章中有幾處與事實稍有誤差,由於原彰兄很具影響力,因此特此提出以下三點,就教於原彰兄。
1949年蔣介石帶來了落敗的軍隊74軍,聽老爸和鄰居說,這支部隊軍紀不好,任意使用民地挖起了戰壕,建起了營房、碉堡和陣地,老百姓幾乎沒有任何賠償。那樣風聲鶴唳的年代,老百姓只得哭喪著臉,將淚水往肚裏吞。
依據《連江縣志》續修大事記初稿記載,74軍於38年8月20日抵達南竿,9月7日移防平潭,併入73軍,在南竿只逗留19天。短短19天,不可能「任意使用民地挖起了戰壕,建起了營房、碉堡和陣地,老百姓幾乎沒有任何賠償。」至於74軍的軍紀,只有因為語言不通造成一些誤會,並無「軍紀不好」之事。
詳見劉枝蓮的大作:
http://www.matsu.idv.tw/topicdetail.php?f=185&t=121205
醞釀了數十年的火種,終於在43歲那年爆發了,我們組織了金馬青年在臺北走向街頭,訴求「終止戰爭政務,還我民主縣政」。44歲那年的11月7日,結束了長達36年的軍管。
民國76年台灣解嚴,在原彰兄主導與策劃下,民國78年8月23日發動金馬民主大遊行,數百人走上街頭。三年後,民國81年11月7日金馬解除戰地政務,原彰兄應居首功。如果原彰兄43歲發動823金馬民主大遊行的年齡是正確的,那麼,文章後面應改為「46歲那年的11月7日,結束了長達36年的軍管。」
全民應有共識,新建築應全以閩東石頭厝來蓋,像梅石到青檀沃的山坡上,有鄉親馬福官蓋了數幢閩東石頭厝就是範例,政府應當立法鼓勵,並適量補助。
曹以雄擔任縣議員時,發起「聚落保存」,劉立群縣長設「城鄉工作室」於復興村,開始修復古厝,公告芹壁、津沙、福正、大埔為聚落保存區,並於90年10月3日頒布「連江縣閩東傳統建築風貌補助自治條例」,所以,政府已經立法,給予民眾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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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彰兄的大作:
馬祖需要「定位」!一個老鄉親給下一任縣長的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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