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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程序正義,馬祖酒廠是楊家酒廠嗎? --閱讀人次 : 5572 楊縣長上任後,馬祖酒廠從此進入「多事之秋」,短短四年多,聘用四任董事長(李亨玉、許明材、陳傳華、葉金旺),更換了五位總經理(陳酒俤、陳春平、曹常強、葉金旺、陳寶明),至於經理和廠長的更換,也不遑多讓,全都像走馬燈一樣,令人眼花瞭亂。
前天馬祖酒廠發布的人令,經向財政局和人事室詢問,總經理確實有權任命廠長。然而,總經理有權任命廠長,但不代表可以直接任命,而是需要經過公司的「內升」機制,採公平公開原則,凡具有資格者,都有機會內升。這樣不但符合公司的制度,也可防範私相授受,違反公平原則,也避免影響公司內部和諧與士氣。
楊縣長聘用許明材擔任董事長後,就未經公司人事機制,公開向外招考三名秘書,導致公司的十名員額超編為十三人,發不出薪水。當時李文鵬擔任南竿廠長,他比照縣政府人事制度,首創馬祖酒廠人評會,由公司經理、廠長、職員、工會等組成,進行人事評比,最後才解決了人員超額問題,一位吳姓職員自動離職,兩名職員經人評會評比後離職,解決了許明材造成的重大困擾。
準此,這次東引廠廠長出缺,公司決定採取內升方式,就應依據公司的人事規定和評比標準,公告凡具有資格者,均可報名參加,依據年資、經歷、學歷、考評、記功嘉獎等積分,加權後排出名次,最後由人評會決定,選出東引廠長。如此才符合公司「內升」的程序正義,也可激勵員工努力表現,爭取升遷。
事實上,現在的酒廠既不是董事長制,也非總經理制,根本就是縣長制。楊縣長基於特殊考量,可以不必經過酒廠人評會,「破格」用人,例如兩年前的曹金國,當時就是送交董事會核可,才發布人令。
如今,楊縣長就連程序正義都免了嗎?原本屬於縣長用人權的董事長、總經理和經理,楊縣長四年任內用了十幾人,隨意酬庸,痛快淋漓,如今,還大辣辣地將手伸到廠長職缺,不經人評會,不送董事會,視人事規章如無物,試問,馬祖酒廠難道是楊家酒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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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楊縣長親自上網回應本人的評論,事實上,寫這篇評論,本人十分謹慎,昨天下午打電詢問財政局連素秋課長,連課長表示不了解廠長任用的相關法令。接著,本人再打電話向人事室李文鵬課長請教,由於酒廠的人評會是李課長任南竿廠廠長時所建立,因此李課長的答覆相當仔細。
再來,就是馬祖酒廠總經理陳寶明,由於寶明也是縣志續修的夥伴,負責社會志,他很誠實地告知「高層交辦」,東引廠廠長產生的經過。
本人發表上文,已盡力查證。有關東引廠的廠長任用爭議,球已經在楊縣長手上,恭候楊縣長的發球,您可以在本站回應,也可在馬祖日報發言。總之,政治是眾人之事,相信大家都願意傾聽楊縣長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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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個「破格」用人…(聽說原職是工人「破格」躍升廠長ㄟ夠吊吧)!依我看馬祖酒廠建廠以來,除首長官派外應屬首例哦!那麼優秀人才早該挖掘出來!為何過往高層都沒有發覺呢?
據悉任何公司(含金酒公司)遇缺除經理級以上為委任制(由董事會選派或核備)外;廠長級以下為鼓勵現職員工均採內升制!讓員工公平競爭!採取筆試或面試考核!建立完善制度!
「破格」用人,真不知該員工有何特異功能或特殊表現!讓公司無論產能或獲利均大幅提昇!倘若屬實應屬『馬祖之光』!楊縣長更應慎重擴大表揚或延攬做機要秘書!否則「破格」用人首開先例!除惹人貽笑話柄外!恐將影響公司內部和諧與士氣!並造成日後員工仿傚之樣態。為官者三思而行!勿做破壞公司制度的始作俑者?最終必將臭名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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