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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風號撞擊漂流木 船底破洞,您閱讀的新聞是真實的嗎? --閱讀人次 : 6787 今天收到一位匿名網友的傳真,表示馬祖日報刊登本月19日「順風號撞擊漂流木 船底破大洞」這則新聞,不知是未盡查證之責,還是故意掩蓋事實。事實上,船底破洞是因為觸礁,而主管機關卻未曾發布真實新聞,令人遺憾。
就個人對馬祖日報記者曹重偉的了解,他的作風是寧可不報導虛假新聞,不會「故意托蓋」事實。這則偏離事實的新聞,應該是受到船公司的誤導所致。
收到這張傳真後,本人隨即進行電話訪查,結果發現,「順風號觸礁」在莒光地區已經不是新聞,經過搭船民眾的口耳相傳,而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實。據一位民眾轉述,當天(19)日下午,順風號返航時,由於海上有霧,視線欠佳,在接近福澳港前方的導航燈塔附近,船隻撞到岸邊的礁石,強烈的撞擊使得船長跌落座位,而有部份乘客撞到前方座位。好在當天風平浪靜,並且已經接近福澳港,才沒有釀成海難。
美國已故的新聞界聞人史東(I.F.Stone)說:「所有的政府都說謊」,因此政府需要獨立公正的媒體來進行監督。當然,馬祖日報不是我們期待中的媒體,而馬祖通訊又已停刊,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期待更多具有正義感的民眾,利用電子信箱、電話或傳真,將您所知道的事實或疑點,告訴本站,由我們來進行查證,公諸於世。
順風號是因為委外的船公司操作不當而撞到礁石,而非運氣不佳撞到漂流木,擅長於「做好人」的陳雪生縣長,請您告訴大家,除了依法或依契約應該進行必要的「求償」動作以外,連江縣政府要如何確保民眾海上航行的安全?不只是順風號,還有台馬輪、南北竿交通船、小三通客船,人命關天,平常,連江縣政府對於這些航線都有妥善的監督和管理嗎?
2009-04-21
「順風號」十九日下午航行途中不慎撞到漂流木,船底破一個大洞停航由閩珠貳號代跑,並於昨天下午進行緊急維修。(圖�文:曹重偉)
【本報訊】漂流木、真恐怖!擔任南竿—莒光間航班的「順風號」,十九日下午由莒光返回南竿途中,因海面上漂流木過多,閃避不及不慎撞到一枝特大號的漂流木,造成船底一個大破洞,好在事發地點已接近福澳港,經船員緊急處理後順利開回福澳港,船上二十多位旅客平安無事;船公司表示,該船也於昨天下午完成維修,預定下水測試滲水及安全性無虞後,會儘快恢復營運,也對旅客造成不便之處表示歉意;此次意外也顯示海漂垃圾的嚴重性。
馬祖海域除了遍佈的漁網是顯性的威脅外,漂流垃圾更是一大危機,此次苦主是順風號,釀禍的是漂流木,造成該船正前方船底破了一個大洞(如圖),好在當時在船員的緊急應變下,成功阻止擴大進水,讓船能順利返回福澳港,船上乘客及船員都平安,算是有驚無險。
地區船隻海上航行安全的威脅不少,過去最常聽聞的是絞纜事件,原因就是海面上密密麻麻的漁網,這些還好閃避,而此次的漂流木更是一大隱憂;船員表示,因為漂流木就像冰山一樣,海面上體積很小一塊,其實海面下體積是超大一塊,加上隨著海浪起伏不定,辨識不易,所以此次不慎撞上造成意外。
此次雖是突發事件,好在人員平安,船員除了應加強安全警覺性,主動避開漂流垃圾外,另一個主因還是海洋汙染的問題,只要源頭不解決,難保下一次事件不會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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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9-04-22 22: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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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國 wrote:
今天收到一位匿名網友的傳真,表示馬祖日報刊登本月19日「順風號撞擊漂流木 船底破大洞」這則新聞,不知是未盡查證之責,還是故意掩蓋事實。事實上,船底破洞是因為觸礁,而主管機關卻未曾發布真實新聞,令人遺憾。
就個人對馬祖日報記者曹重偉的了解,他的作風是寧可不報導虛假新聞,不會「故意托蓋」事實。這則偏離事實的新聞,應該是受到船公司的誤導所致。
美國已故的新聞界聞人史東(I.F.Stone)說:「所有的政府都說謊」,因此政府需要獨立公正的媒體來進行監督。當然,馬祖日報不是我們期待中的媒體,
順風號撞到東西破大洞是事實,如果撞到的真是礁石,除非礁石跟漂流木兩樣東西同時撞到,否則真相只有一種,不是船公司誤導,就是馬報故意掩飾事實,不管是哪一種,對縣民的生命安全都造成了威脅,這是很嚴重的一件事,讓民眾知道事情真相是非常有必要的,這也是民眾的權利!
對於馬報的報導,站長如果認為馬報是故意掩飾真相,那麼站長帶頭批評馬報是對的,我也支持站長的做法,要給予馬報譴責以及給予縣府輿論壓力
但偏偏站長第二段又認為這篇新聞很可能是記者被誤導,那麼硬要扯到馬報故意掩飾真相,是不客觀的,我個人是認為前兩段的評論有互相矛盾之處
另外,站長在進行電話訪查時,不知是否也有打電話給曹記者查證?
如果有先打電話向曹記者求證,再來發表本篇評論,讓大家知道究竟是船公司說謊還是馬報故意掩蓋事實,就事實批評,不影射猜測,是否更為完善?
另外建議曹記者本人出來回答是被誤導還是故意掩飾真相,縣民有知道真相的權利,如果真是馬報掩蓋事實,這問題關係到縣民人身安全,是不可原諒的,但如果是記者被船公司誤導,不是馬報故意掩蓋事實,那麼,錯的是船公司
當然,馬報未盡查證之責,也是有錯
但如果是船公司欺騙大眾而硬要扯到是馬報在故意掩蓋事實,評論者是否也跟馬報一樣犯了沒有做好查證之責?
請曹記者出來告知大家真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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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 好人 還是會有好報的 雖然時候未到= =a
感謝各位網友的批評和指教,本公司在本月19日順風號發生觸礁事件的第一時間,就已經進行相關的調查、檢討,以及確定後續的處理原則,並於4月21日完成「九十八年四月十九日順風號觸礁事件報告」,準備縣議會工作報告的備詢之用。
茲將該報告內容公布如下:
一、事件經過:
1. 98年04月19日13:30本公司技士接獲曹董事長通知本公司所屬「順風號」發生事故命職前往福澳港處理。
2. 14:00本公司技士登船查詢了解順風號執行11:00離島莒光航線返航時於12:55時在福澳港西北方H燈桿處亦即東經119度55.7分北緯26度10.22分觸礁,船體水線下受損情況不明。職隨即請大和航業公司雇請潛水伕下水檢查受損情況。
3. 14:00經潛水伕下水檢查船艏FRP材質因觸礁受損約70*50公分並有滲水現象。
二、處理情形:
1. 經與基隆港務局馬祖事務處、馬祖港務處、大和航業等相關人員商討決議:(1)赴大陸黃岐港修復因航政機關認證困難不予考慮;(2)返台修復因路途遙遠為安全計亦不考慮;(3)經商議決定次日(4月20日)於馬港沙灘搶灘由「穩立實業公司」派遣技師赴馬祖進行修復。
2. 98年4月20日06:55順風號配合潮水於馬港搶灘進行維修。
3. 4月20日17:22順風號船艏受損部修復於18:30配合潮水退灘。
三、檢討與責任:
1. 順風號於馬港維修因設備及時間因素維修品質不佳,本公司要求大和航業於最短時間內需於合格船廠上架徹底修復以維航安。
2. 經查事故當日海象良好,唯有大霧視線約0.5海里亦即900公尺,但該船備有性能良好之JRC雷達足以進行觀測及定位,本事件經研判為人為疏失造成。
3. 本公司船務課亦有督導不週延之責任,除加強督導外,並請大和航業加強人員管理、專業訓練。對本事件失職人員建請議處,並對本事件延伸之費用全數負責。
連江航業 船務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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