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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問題找答案 --閱讀人次 : 12764 感謝Matsufish網友分享郭忠暉先生的「跑道視程之觀測及報告解析」,相信多一個人關心,馬祖機場的改善就多一份助力。
Matsufish網友提到「北竿機場跑道東移,並延長跑道長度」一 節;其所附的圖就是北竿機場跑道東移施工中的圖。原跑道因為在短坡之後,且只能由南面單向進場,難度極高,作者於國大代表任內極力主張「北竿機場跑道東移」,並在建設局長任內,協助排除各項障礙,在曹常順縣長的支持及曹爾忠立委在中央全力斡旋下,獲得時任民航局長蔡堆及交通部蔡兆陽部長的支持,完成「北竿機場跑道東移」,該案落實則在劉立群縣長任內。
政治上的「排他心態」所延伸的「南、北機場之爭」現在乃未落幕,但是卻讓整個馬祖付出極大的代價,交通延後改善的結果,也讓解甲後的馬祖經濟,因為欠缺交通的火車頭而顯的欲振乏力。
跑道東移業已完成,「南機北降」說明該工程的正確。但是:再延長跑道的時機;除非現有跑道於加裝精確導航設施後,飛航率提升、戴客率提升,且增加航班乃不足以因應,那時再提出延長跑道,才容易被接受。
貼上北竿機場的空照,Matsufish網友可以比較新舊跑道間的差異。另貼一張跑道延伸的概念圖,希望有更多關心馬祖空中交通的網友一齊探討。
左側是東移後的新跑道,右側的舊跑道已經改成滑行道(TAXI WAY)
在現地填海延伸跑道,可向北或向南延伸,但跑道長度若超過1800公尺,將產生新的難題(須有300公尺的跑道地帶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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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su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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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10-25 22: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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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CAT-I)精確跑道:儀器降落系統(ILS)或微波降落系統(MLS)、簡式強光進場燈(SSALR)或中光加對準進場燈(MALSR) 、跑道燈、滑行道邊燈、其他助航燈光、氣象觀測設備。
第一類精確進場跑道(CAT-I):裝設有ILS或MLS及目視導引裝置、
意圖於決定高度不低於60m(200呎) 、能見度不低於800m或跑道視程不低於550m運作、可供航機使用儀器進場程序之跑道。
第三、二類(CAT-III、II)精確跑道:儀器降落系統(ILS)或微波降落系統(MLS)、第二類強光進場燈(ALSF-2)、跑道燈(含跑道中心線燈、跑道著陸區燈)、滑行道中心線燈、其他助航燈光、氣象觀測設備。
第二類精確進場跑道(CAT-II):
裝設有ILS或MLS及目視導引裝置、意圖於無決定高度或決定高度介於60m(200呎)至30m(100呎)之間及跑道視程不低於350m運作、可供航機使用儀器進場程序之跑道。
第三類精確進場跑道(CAT III-A) :裝設有ILS或MLS、意圖於無決定高度或決定高度低於30m(100呎)及跑道視程不低於200m運作、可供航機使用儀器進場程序之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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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matsufish網友所張貼的內容,第一類(CAT-I)精確跑道所需的能見度要求只有800公尺(或RVR 550公尺),決定高度200呎(最後決定繼續降落、著陸或重飛的高度) 。按ILS的原理及場地設備,馬祖兩座機場要安裝的難度太高,但MLS(可能性更大的是mMLS)花費低、安裝容易且具彈性,精確度比ILS更高,我跟一些專家討論的結果都認為可行,此所以我疾呼在1200萬的委託規劃案中將MLS現地測試列入合約內,可惜未為縣府接受,將來縱使規劃案出爐後建議安裝MLS,但「現地測試」的費用,得標商不可能支付,政府還得去張羅一筆為數不小的花費。
另據馬報轉交通局提供的交通部答覆稱「南北機場架設儀降設施,無助降低進場天氣標準」。如果交通部答覆是正確的,那麼我所有的努力都是一廂情願「不懂裝懂」。但是如果顧問公司拿人錢財、與人消災,提出相同的結論,那民航局的態度可能是以下三者之ㄧ:
一:照章全收,放寬標準達到(CAT-I)的要求。
二:打折接受(放寬現有規定,但無法達到CAT-I的標準) 。
三:以「安全」或其他枝節的藉口,全盤否決規劃的結果。
當然;MITEC背後的老美JEPPESEN公司,也可能推銷FAA才通過的GPS(LAAS) ,但因為尚未通過ICAO的認證,且立榮機上尚未安裝,勢必又拉出另外一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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