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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知無能僵化官僚犧牲任公職鄉親利益 --閱讀人次 : 5139 戎馬倥傯半載,卸甲歸鄉故里,這不僅是鄉愁使然,更是對鄉土倦戀。日昨返鄉辦理報到,順便辦理有關自衛隊役期年資證明。茲因金門同期屆退同學均能申請,且都併入退休年資。我想均是戰地政務背景所致,才有所謂這些補償措施。這樣申請案件,也一定為基層公務員增加工作負荷,從另一方面看,也是增加為鄉民服務機會,最親不過是故鄉人,俗話說同船共渡都要十年修,何況大家都有「同島一命」人生際遇「土親猶勝人親」;甚至,承辦單位更應主動提供有利資訊,來協助鄉親申辦,俗話說「人在公門好修行」不正是這樣寫照。實者不然,我所見的「官爺」是以柔軟方式拒絕,說:「這不大可能,如果你要申請我不會拒絕,但我會簽我的意見。」這樣不正是「僚」字心態表達,聽完後真是感慨萬千,雖然未當面糾正,但內心實在不悅,這是甚麼樣的工作態度啊?這位官爺是誰,陳縣長您可要查察並多拔擢!拔擢!以後可為縣爭光。
在下返台後經查詢相關法規命令,依內政部88年4月22日台88內役字第8880716號函,本縣在處理年資時次證明,發現業務人員曲解內容,將上級所頒布受惠對象以技術自我設限,嚴重影響任公職鄉親權益,該函內容《摘要》認定如下:戰地政務時期,參加金馬自衛隊組訓期間之年資,屬於義務役年資規定。
一、兵役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士兵役分為常備兵役、補充兵役、國民兵役。﹂同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丙等體位者服乙種國民兵役﹂,上述役別徵集法規各有不同,如常備兵役、補充兵役係依﹁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規定辦理;國民兵役係依﹁台灣地區國民兵管理教育訓練服役規定﹂辦理。
二、戰地政務時期,金馬兩地均屬戰地戒嚴地區,當地人民依年齡均需納入自衛隊,每年需配合國軍訓練、演習、執勤,是類人員依據﹁金馬地區役齡男子檢定為已訓乙種國民兵實施辦法﹂規定,得檢定為已訓乙種國民兵;依兵役法規定,屬乙種國民兵之範圍。
三、準此,右述各類役別辦理徵集、訓練、服役雖非全依兵役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程序徵集、服勤、訓練,但均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應視同服役。故該類役別人員之訓練、服勤、服役等年資,均應認定為義務役之年資為妥。
在下再查「連江縣民眾自衛隊員任公職前接受自衛部隊組訓發給年資時次證明書作業要點」與金門縣頒布的要點做一比較,本縣不僅簡略,更擅自變更內容。僅將兩縣作業規定刊錄如下:
金門縣自衛隊員任公職前接受自衛部隊訓練、服勤、演習發給年資時次證明書作業要點:
一、依據:內政部88年10月4日台內役字第8885503號函辦理。
二、核發對象:限自民國四十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起至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止,年滿十六歲至五十五歲之男子,及十六歲至三十五歲之婦女。
(一)現任公職或公營事機構者,於任職前,編入自衛組織,參加自衛組訓者。
(二)曾任公職退休資遣或退職再任公職,其間編入自衛組織,參加自衛組訓者。《連江縣無此條》
三、申請手續:申請人應檢附下列資料,由鄉鎮或直接向本府提出申請:
(一)填具申請書或以函告知任職之單位;敘明在金參加自衛組訓年資。
(二)任職前自年滿十六歲至任職時或離金時之戶籍謄本。
(三)任職單位之在職證明或最初任職文件影本。(以憑年資銜接)。
(四)參加自衛部隊特殊訓練或活動之佐證資料(無則免)。
四、自衛隊年資時次核發標準:
(一)自衛部隊歷年參加自衛部隊訓練、服勤、演習時次統計表(洽人事室)。
(二)參加國慶閱兵每年以四十五天計,參加自衛部隊各項活動以實際天數核算,惟應提供佐證資料。
(三)參加自強隊、政戰特遣隊或通信、醫療救護等特種訓練以其結訓證明或佐證文件列入核算。
五、證明書核發:
(一)依申請人填具申請表或函及所附證件,填發證明書,如有不實,自負法律責任。
(二)證明書呈請核判後轉發申請人收執或依其指定地點寄送。
六、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隨時補充修正之。連絡電話(○八二)三二五七五三民政局張秋鴻。
連江縣民眾自衛隊員任公職前接受自衛部隊組訓發給年資時次證明書作業要點:
一、依據:內政部88年10月4日台內役字第8885503號函辦理。
二、核發對象:「限自民國四十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起至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止,年滿十六歲至五十五歲之男子,及十六歲至三十五歲之婦女」。現任公職或公營事業機構者,於任職前,編入自衛組織,參加自衛組訓者。
三、自衛隊年資時次核發標準:
(一)自衛隊員歷年參加民眾自衛部隊訓練天數如統計表(洽人事室)。《該條自“宮”更改,嚴重影響任公職鄉親權益》
(二)參加國慶閱兵每年以四十五天計,參加自強隊、政戰特遣隊或通信、醫療救護或其他等特種訓練以其結訓證明實際天數核算。
四、申請手續:申請人應檢附下列資料由各鄉公所查證函轉本府核發證明書。
(一)填具申請表敘明在本縣參加自衛組訓年資。
(二)任職前自年滿十六歲至任職時或離本縣時之戶籍謄本。
(三)任職單位之在職證明或最初任職文件影本(以憑年資銜接)。
五、證明書核發:
(一)申請人填具申請表及所附證件,填發證明書(如有不實自負法律責任)。《這條撇清責任,事不關己,果真如此執行也好》
(二)證明書經核判後函送鄉公所轉發申請人收執。
六、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隨時補充修正之。
是馬祖公務員比金門公務員聰明?還是比較會討好上級?或則比較無知!福建省金馬地區同屬戰地就自衛隊年資認証也會「一省兩制」,如果真的在認定上有困難話,最簡單方式電訊金門縣政府相關單位瞭解一下,不就事半功倍明白清楚。據相關承辦人表示,當初擬定本縣年資證明作業要點時,是經過大家討論,果真如此,三五人就可以更改上級旨意,就可以犧牲任公職鄉親利益,聽後更讓人義憤填膺。馬祖鄉親!你〈妳〉要加油!
牛角 曹常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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