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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歡迎馬祖的「幽靈候選人」 --閱讀人次 : 3660 最近看到曾經在馬祖參選過立委的台灣人陳財能,在花蓮搞大罷免活動,只是為了博版面,爭取曝光的機會。當然也是為他自己,要參選下屆立委暖身,我個人非常不以為然!
馬祖曾經因為所謂的「幽靈人口案」,502位馬祖鄉親被起訴判刑,這些鄉親都是土生土長的馬祖人,為了工作和生活,不得不離鄉背井,去台灣謀求發展。而他們的親友家人和祖業,都還在馬祖,竟然被「屈枉」認定是馬祖的幽靈人口?並遭起訴判刑,實在是很荒謬!
然而,我非常質疑的是,多位曾在馬祖參選過立委,縣長的外地人。他們只是在選前法定期間內,將戶籍遷到馬祖,或雖然戶籍設在馬祖,卻從來不曾住在馬祖,在馬祖也沒有任何親友家人,更沒有房子住所。設戶籍的在馬祖的「唯一目的」,只是意圖在馬祖參選,這難道不是「幽靈候選人」嗎?
陳財能‘‘‘‘‘‘等多位曾經在馬祖參選過的候選人,不都是幽靈候選人嗎?他們不曾在馬祖繳過稅,不曾在馬祖服過民防役,不曾在馬祖工作過,更不要說對馬祖做出過什麼貢獻,憑什麼在馬祖參選?
我們當然不排斥認同馬祖,熱愛馬祖的外地人,來馬祖定居工作,也歡迎他們來馬祖參選。但必須是一個「實質的馬祖人」,而不是「只虛設戶籍的形式馬祖戶口人」,只享受權利,卻從來未盡過義務。我們不歡迎這種「幽靈候選人」。
建議立法委員修法,嚴格限制候選人,必須要在當地設戶籍及居住達一定期間者,才可以在當地參選。否則,就是幽靈候選人,不得在當地參選,只屈枉迫害「幽靈投票人」,卻縱容「幽靈候選人」,這是不公平的法律,本人堅決反對!
吳軾子2025.02.28






為何不立法限制幽靈候選人,而是立法限制幽靈選民?道理很簡單,就是可以用沒收保證金的方法來防止隨便登記參選,不需要立法限制民眾參選的權利
至於幽靈人口,背後還有敗壞選風的賄選的問題,一定要嚴格防堵






以前就有問題幽靈人口定義關鍵詞 幾個月前遷戶籍 為了福利 關於選舉事情。
一下現實面算不算幽靈人口
人在某村心在某村算不算幽靈人口 。
為了福利 例如地價 健保 等等,不去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