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北竿人沒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嗎? --閱讀人次 : 3240 接獲北竿多位鄉民投訴,又從馬祖日報「馬上處理」多篇投書,及馬祖資訊網看到文章。北竿一位王姓民眾,橫行鄉里,無惡不作,恐嚇鄉民,飆車打人‘‘‘‘‘‘鄉民向各級民代陳情,也向王忠銘縣長上告,俱皆束手無策,連北竿分駐所,也都是消極虛應了事,回答的令人為之氣結。難道整個官方系統,都無法處理這位「令北竿人怒了」的惡霸嗎?
我看了以上的貼文,投訴,和警方的處理態度,簡直不敢相信,朗朗青天,2024年的今時當下,在馬祖北竿地區,還有如此膽大妄為,欺壓鄉里,橫行霸道的土流氓嗎?議員們不該狠狠質詢一下警察局,是這位王姓惡霸,背後有什麼人能通天嗎?北竿人民的憤怒可以完全漠視嗎?還有法律嗎?幹!
依刑法第151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90條:有犯罪之習慣,或因遊蕩‘‘‘‘‘成習而犯罪者,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三年。
對這位氣燄囂張,無法無天,危害鄉民安全的地方惡霸,警方可以主動蒐證,並將他所犯罪行蒐證完備後,移送地檢署依法偵辦,予以嚴懲,怎麼可以縱容他繼續為非作歹呢?
建議北竿曾受其害的民眾,集體簽名到警察局,調查局,地檢署去檢舉告發,為民除害。不要讓「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成為空話笑話。王忠銘縣長也要立刻責令警察局嚴查此事,絕對不可以消極的官方回覆一堆贅言廢話,還給北竿民眾一個祥和,寧靜,安全的生活空間吧!
吳軾子2024.09.04
已有 8 位網友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