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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區漁會選舉黑幕重重,縣長也無可奈何嗎? --閱讀人次 : 5384 3月20日馬祖區漁會要換屆選舉,之前已經鬧得沸沸揚揚,從刑事告訴、民事起訴、縣政府陳情、漁民們抗議等,劉縣長雖已竭盡道德勸說,和飭令漁會的監督部門產發處,轉囑所屬務必要「依法、衡情、論理、秉公處理」。但是,言者諄諄,聽者藐藐,陽奉陰違,卻毫無約束力,一點辦法也沒有。
按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所公佈的110年漁會選舉辦法及作業要點:各級漁會改選工作預定進度表,第9項規定,必須在110年3月10日前,抽籤照名冊,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同時副知侯選人,來漁會閱覽影印候選人及選舉人名冊。
但是,迄今三月十五日,仍未通知候選人,候選人也無法去影印名冊,這些都是不法且違規的阻撓小動作。目的在使異己候選人,無法去向漁民爭取支持,而束手無策。
尤有甚者,有些漁民還收到口頭告誡:「不要去投票,否則後果自負」,造成他們的恐懼害怕,猶豫不決,不敢去投票。
其實,上述的告誡言語,已經構成刑法第142條的「妨害投票自由罪」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本罪可處罰未遂犯,被告誡者,只要將錄音檔送交地檢署偵辦,該告誡者,有可能觸犯本條之罪。
另者,有些已入會數十年的資深會員,竟然在選舉前,突然被莫名其妙的「出會」(意即開除),喪失選舉投票權,人數甚多。這些人已經串連,要到地檢署具狀提告。有些則可能在選舉結束後,向法院提選舉或當選無效之訴。總之,這次馬祖區漁會選舉,已經是「山雨欲來風滿樓」,充滿吊詭與肅殺,可想見,期間之錯綜複雜,與太多的黑幕,恐怕選後必定官司不斷,難以平息爭議。
劉縣長,你真的是對他們無可奈何嗎?
吳軾子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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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把一件事看透徹...其實也沒那麼生氣
首先你要先跟那位『司機』道各歉,他並沒想當網紅,只想握方向盤養家餬口
欲取縣長大位,各自陣營不要說都沒事先佈局介入漁會
重點在選後...無論坐在縣府大位那一派,選後有沒有心處理漁會亂搞這一塊才是重點...
歷任理事長就像時下鬼島綠媒狗血劇擔任小三、小四、小五、小六............
小三再變,總幹事屹立不搖...好奇這些依伯、叔叔當初為啥白忙一大圈想幹理事長
難道是因為總幹事高大、英俊,歷屆理事長若能出本書應該很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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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猴特徵:一人分飾多腳,開版洗版洗讚,選舉階段尤為得到本站『長官』關愛眼神,模糊地帶助其抹黑、抹黃、造謠,毫不稍加制止!兩方勢力精誠團結,早中晚加夜場,塗饃屎尿洗黑候選人,純手工加大肚爛票輸出塔綠班,『圍魏救趙』戰術缺德爛透。小猴先天精妙修煉『八十七變』幻化人形,語氣不男不女一本正經,開班授課倒『廉恥』、私心大於良心 、糞池變化萬千,大猴藏池底、小猴池中遊、吃飽『禍亂人間』噴賽尿帶風向、無道德底線,撈大幹小 有獸性沒人性丶專業組織噬養彌猴『帶風向』,迫害大阪外交官身亡...演技缺德冷血無情,彌猴顯金身、 手持布奶鏟、腳踏布奶桶、賽尿噴滿地...禍害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