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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軾子(西方朔、趙壹)友善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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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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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8-11-11 00: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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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國防部高抬貴手還地於斯民 --閱讀人次 : 2398

 國防部長親自拜會立委陳雪生,全數同意釋出南竿和東引的五處營區,盡快辦理後續移管事宜,另有關阿兵哥副食的冷凍食品,也指示馬防部,盡量在當地採購,照顧店家。

 此事呈現兩方面的意義:

 其一:陳雪生立委不厭其煩與不懈的努力,與軍方耐心地協調溝通,為突破馬祖地區觀光景點的瓶頸,希望軍方在務實的戰略考量下,對於已經完全用不著,又有觀光價值的營區移交馬祖縣政府使用管理,值得讚揚。

 其二:國防部與時俱進的愛民觀念,不再頑固抱守殘缺,能傾聽民意,協助滿足民眾的需求,一改過去那種迂腐落伍的陳腔老調,動輒以國防安全的大旗壓制人民訴求,值得肯定。

 土地問題猶是馬祖鄉親最大的民怨,而為討回土地興訟的鄉親,不諳法律,舉證責任分配不公,舉證困難,舉證不被法院採信。要打贏官司,與有難焉!除非軍方撤訴和解。

 準此,筆者再次誠摯的呼籲,請國防部在位的官員們「體恤民苦,高抬貴手」,莫再濫訴,對正在訴訟中的案件,全部撤回起訴,伸出友誼的手,跟馬祖鄉親握手言和,將我們祖業的土地「還給我們吧!」

 原住民有50萬人,卻有免費義務的法律扶助,馬祖僅有1.3萬人,卻沒有此待遇。使得馬祖鄉親遇有訴訟時,哪敵得過軍方委任的專業律師?

 我多次在本網站撰文呼籲,希望馬祖立委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12項2款的規定,為馬祖住民爭取免費義務的法律扶助,卻不可得,叫弱勢的我鄉親們權益如何保障?

 故而,筆者再次敦請陳委員重視此事,為馬祖鄉親極力爭取「比照原住民的免費法扶」權益,可以在民刑事訴訟中擁有均衡的武器,充分維護自己的權益,而不致在法律上,被對方律師攻擊得啞口無言,毫無防禦能力。

 至於有好發酸言又完全不懂的說:咦不是已經有法扶了嗎?(其實只有諮詢,而不會幫你出庭,並非和原住民所享有的免費出庭及代理訴訟)。或說難道自己犯法,還要請法扶幫你辯護嗎?是的,對的!這就是設立法扶的目的,要為窮苦低收入者,也要為犯重罪者(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提供全程的法律協助,包含撰狀、出庭等。因為,刑事訴訟的原則是「人本無罪」,在最高法院尚未判決定讞之前,都推定他是無罪的,萬一,他真的是遭栽贓陷害的呢?故而必須給予協助。

 對於馬祖居民討還土地之訴訟,正本清源的最好解決之道,乃在於「寧其無訟乎」,因為「訟則兇」。如果軍方肯認真自我反省檢討,換為思考的「將心比心」,想想看老百姓的立場,想想看是誰先來到這塊土地上的?土地當然屬於馬祖先住民的,毫無疑義,撤回所有訴訟,還土地於斯民,則國家幸甚,人民幸甚!

西方朔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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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8-11-11 17: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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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法扶?
你知不知道馬祖的平均收入是排行全國前三名?
連魏老都公開說馬祖人非常有錢到中產階級的標準還比台灣高數倍,說平均是5000萬到一億元?
這樣還好意思用免費的公家資源?
行政院那女的發言人明明高所得還用法扶就被大家幹譙了,你這是要讓快要快見底到砍人年金的國庫耗盡更快嗎?
想讓全台灣人公幹馬祖人繳稅不多,比台灣人有錢,卻又愛使用免費的公資源嗎?!

你以為讓馬祖人免費使用法扶,馬祖人只會使用在還地於民這事嗎?!

你跟蘇柏豪一樣,只想盡說譁眾取寵的話,卻完全不顧公庫到底能不能再支撐嗎?
高所得佔全國前三名的馬祖,還好意思要求修法比照原住民的福利,你就等著台灣人公幹馬祖人貪婪吧!

西方朔 wrote:

 國防部長親自拜會立委陳雪生,全數同意釋出南竿和東引的五處營區,盡快辦理後續移管事宜,另有關阿兵哥副食的冷凍食品,也指示馬防部,盡量在當地採購,照顧店家。

 此事呈現兩方面的意義:

 其一:陳雪生立委不厭其煩與不懈的努力,與軍方耐心地協調溝通,為突破馬祖地區觀光景點的瓶頸,希望軍方在務實的戰略考量下,對於已經完全用不著,又有觀光價值的營區移交馬祖縣政府使用管理,值得讚揚。

 其二:國防部與時俱進的愛民觀念,不再頑固抱守殘缺,能傾聽民意,協助滿足民眾的需求,一改過去那種迂腐落伍的陳腔老調,動輒以國防安全的大旗壓制人民訴求,值得肯定。

 土地問題猶是馬祖鄉親最大的民怨,而為討回土地興訟的鄉親,不諳法律,舉證責任分配不公,舉證困難,舉證不被法院採信。要打贏官司,與有難焉!除非軍方撤訴和解。

 準此,筆者再次誠摯的呼籲,請國防部在位的官員們「體恤民苦,高抬貴手」,莫再濫訴,對正在訴訟中的案件,全部撤回起訴,伸出友誼的手,跟馬祖鄉親握手言和,將我們祖業的土地「還給我們吧!」

 原住民有50萬人,卻有免費義務的法律扶助,馬祖僅有1.3萬人,卻沒有此待遇。使得馬祖鄉親遇有訴訟時,哪敵得過軍方委任的專業律師?

 我多次在本網站撰文呼籲,希望馬祖立委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12項2款的規定,為馬祖住民爭取免費義務的法律扶助,卻不可得,叫弱勢的我鄉親們權益如何保障?

 故而,筆者再次敦請陳委員重視此事,為馬祖鄉親極力爭取「比照原住民的免費法扶」權益,可以在民刑事訴訟中擁有均衡的武器,充分維護自己的權益,而不致在法律上,被對方律師攻擊得啞口無言,毫無防禦能力。

 至於有好發酸言又完全不懂的說:咦不是已經有法扶了嗎?(其實只有諮詢,而不會幫你出庭,並非和原住民所享有的免費出庭及代理訴訟)。或說難道自己犯法,還要請法扶幫你辯護嗎?是的,對的!這就是設立法扶的目的,要為窮苦低收入者,也要為犯重罪者(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提供全程的法律協助,包含撰狀、出庭等。因為,刑事訴訟的原則是「人本無罪」,在最高法院尚未判決定讞之前,都推定他是無罪的,萬一,他真的是遭栽贓陷害的呢?故而必須給予協助。

 對於馬祖居民討還土地之訴訟,正本清源的最好解決之道,乃在於「寧其無訟乎」,因為「訟則兇」。如果軍方肯認真自我反省檢討,換為思考的「將心比心」,想想看老百姓的立場,想想看是誰先來到這塊土地上的?土地當然屬於馬祖先住民的,毫無疑義,撤回所有訴訟,還土地於斯民,則國家幸甚,人民幸甚!

西方朔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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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8-11-11 18: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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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林wrote:
最沒講話權就是國防部同意釋出南竿和東引的五處營區。好像給了好大的恩惠這些本來就是人民的只是歸還。

……………………………………………………………………………………………….

國防部同意釋出南竿和東引的五處營區,只是將營區移轉給縣政府管理,並沒有將土地還給鄉親,縣政府訂了專法,凡是軍方營區或政府機關在使用的土地,都駁回鄉親的申請,並沒有歸還,這才讓鄉親感到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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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8-11-11 21: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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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在國有財產局吧?關軍方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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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6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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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8-11-12 14: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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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林wrote:
最沒講話權就是國防部同意釋出南竿和東引的五處營區。好像給了好大的恩惠這些本來就是人民的只是歸還。

……………………………………………………………………………………………….

國防部同意釋出南竿和東引的五處營區,只是將營區移轉給縣政府管理,並沒有將土地還給鄉親,縣政府訂了專法,凡是軍方營區或政府機關在使用的土地,都駁回鄉親的申請,並沒有歸還,這才讓鄉親感到心寒。

除了國防部還有國有財產局都佔了很多馬祖鄉親的土地,之前也有說過要釋出土地還給鄉親,但是拿回土地的鄉親有幾個呢????我想是少之又少,事實就如上面兩位鄉親所講,國防部跟國有財產局只是將產權轉給縣政府管理或連江縣公部門使用,鄉親去申請就用各種不合理的理由駁回鄉親的申請,並沒有歸還...這就是我們劉大縣長所講的會落實還地於民,難道劉大縣長不知有此種狀況嗎???說不知道是假的,嘴裡說要還地於民,但是實際上是握著鄉親的土地不願歸還,擺明吃馬祖鄉親的土地而且吃相難看....反正在馬祖我們劉大縣長躺著選都能上,所以承諾是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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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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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地於民政見能有多少選票,每個縣長選舉話術喊了還地於拿來自信,已經沒什麼駐營區 已經釋放 雷電福利社,老酒體驗, 55據點背包客棧,刺鳥咖啡書店 等等。
還強佔民地幹什麼 已經有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還不實行,土地被佔用應該都上年紀了,現在都要兒子跟孫子討。

有一個問題還地於民 反問一下駁回人民案件,要拿什麼資料才可以拿回來 ,連江縣政府請問你是站在人民這邊還是 國有財產局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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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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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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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8-11-13 13: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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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對軍方相關業務承辦人的了解…

相信我,軍方一點都不想抓著馬祖這些土地不放
不但對軍方一點好處都沒有,還徒增無益於防務的工作量,哪個領死薪水的會願意惹這一身腥?

我有一天夢到的狀況是這樣的:

軍方希望解除手上的管制區,一方面舒緩人力空缺一方面減少多餘業務,但是國防部無法得到中央肯定明白的回覆,無法作主,甚至被暗示「你要承擔解除軍管的責任」

什麼責任? 誰知道?
但是這樣一說,哪個人還敢動?

然後每次地方陳情到中央的時候,中央就往國防部推,說那是國防部的業務,國防部有他們的考量

國防部每次都被打得裡外不是人,承辦人一個一個被罵得死去活來,軍方還要永遠的背這個黑鍋下去,民眾永遠罵不到真正的操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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