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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怎麼做縣長-之一、之二 --閱讀人次 : 5071 本人若有幸當選縣長,必定遵造以下承諾做事:
一、用人唯才:除副縣長,警察局長一定用本地人外,其他各局室主管唯才是用,絕不酬庸循私,並徵詢鄉紳及民意推荐,重用人才,適才適所。
二、施政進度:就職當日,向全縣縣民公佈未來四年的施政進度,第一、二、三、四年內,分別要做什麼事,一定說到做到。 否則,引咎辭職,絕不唬弄打混。
三、尊重專業:縣長做的是「決策」,而不是「獻策」。對於專業性的事務,絕對尊重專業人士的建言,打破官大學問大的官僚作風,但後果由縣長負責。
四、大刀闊釜:該做的事情一定排除萬難,堅持到底,非做不可,絕不懾於選票的壓力,寧可只做四年,絕不向鄉愿妥協低頭,強勢展現魄力與決心。
五、平民作風:本人會以最謙卑的態度,最柔軟的身段,對待每一個人。就跟你們鄰家的小伙子一樣,隨時可以與您促膝長談,聆聽民意,絕不會有一絲官僚嘴臉,但施政作為,重大決策絕對是有為有守,果斷負責。
馬祖正站在歷史的十字路口,我們沒有再蹉跎的本錢,我們最需要的就是沒有袍袱,高膽遠囑,年輕有魄力的縣長。四年,一幌就過去了,我們還能再等四年嗎?
我要怎麼做縣長-之二
本人若有幸當選縣長,必定遵造以下原則做事:
一、與曹立委合作無間:傾全縣之力,作曹立委在立法院為家鄉爭取權益的後盾。若有需要,全力支援配合曹立委的提案,到台北與立委諸公舉辦公聽會等,爭取支持。
二、與縣議會保持分際:府會和諧當然是好事,大家一起為家鄉打拼,但是,一要保持相當的倫理分際。與議員的互動,絕不逾越政治倫理,但絕對尊重議員的職權。
三、與執政黨諒解互信:中央與地方分屬不同政黨時,地方首長一定要有很高的智慧,超越黨派思維,充分溝通,互信諒解,不搞對抗,一切以縣民福祉為考量。
四、與金門縣共同奮鬥:修憲之後,立委席次減半,民進黨立委可能會在選區劃分上,將金馬合併為一個選區,為確保我們的權益,金馬兩縣務必要充分合作,聯手向中央政府表達我們的訴求,絕不可以被犧牲掉。
五、對縣府團隊充分授權:縣長任期只有四年,最多八年。縣府團隊中任何一位員工都比縣長資深,待得久。所以,一定要謙卑以對,充分授權。但若有打混不勝任者,一切依法辦理,絕不和稀泥,賞罰分明,以鼓舞士氣。
本人有堅定的決心,強烈的使命感,若有幸黨選縣長,一定會讓馬祖耳目一新,展現出自信心,您託負給我四年,我將給您幸福、快樂、有希望的未來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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