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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朔誠邀鄭睿傑、朱瑞忠成立「聯合服務中心」 --閱讀人次 : 2515 促轉條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日前在國會已經三讀通過,完成立法程序。原住民立委見該條例未將原住民的土地列入,氣得以寶特瓶擲向主席台,以示抗議,卻未見我們的陳雪生立委強力維護馬祖的討回祖產土地之事表達捍衛的動作,殊表遺憾。
轉促條例立法意旨再恢復並保障在白色恐怖年代,政府政黨的不正義、不正當、非法侵害、非法剝奪人民的合法財產,及不公的司法判決等,進行全面性的檢討和平反。理論上當然包含了金馬地區人民的土地問題在內,還地於民,以促進轉型正義。
如果再充分運用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11項2款的條文,援引轉促條例的立法精神,並斟酌馬祖戰地政務的特殊歷史背景,在法律和情理兼顧的考量下,向政府爭取,向法院起訴,強力表現捍衛我們祖宗土地的決心,相信會有不同的嶄新局面。
筆者斗膽並冒昧的誠摯邀請常在馬資網撰文並對土地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朱瑞忠、鄭睿傑兩位鄉賢兄長,和我一起組織一個鐵三角的轉促陣容,成立一個社團,完全免費義務的幫助馬祖鄉親,來協助鄉親們向縣政府爭取,向地方法院依法起訴,討回每一筆屬於我們的祖產土地。
馬祖鄉親有的請不起律師,或聘請的律師只懂法律,不識馬祖歷史背景。有的不識字,根本不知如何著手。有的遇挫之後就輕易放棄,自怨自艾的每天找人訴苦、痛罵政府,有的雖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卻遭到不食人間煙火、不體恤民間疾苦的訴願委員們和行政法院法官的操弄,完全屈枉正直的任憑宰割,勝訴如願賭幾希?令人扼腕。
既然政府和在上位者不願也不能為我們鄉親「轉促正義」我們只有「自力救濟」竭盡一切所能,不達目的絕不中止,不信公義喚不回。
筆者願意犧牲一己之全力,若又蒙瑞忠兄、睿傑兄的拔刀相助,成立一個「聯合服務中心」,聘請專門人員,全年無休的服務品質,以無償、免費的為所有馬祖鄉親提供土地申請和訴訟上的協助和服務,相信其力量是很大的。
第一步向縣政府申請社團設立登記,第二步募集資金並由會計師和公正人士監督財務運用,第三步開始受理鄉親的陳情和委託,全面展開業務。
與其每天在媒體上抱怨訴苦,卻又得不到冷酷無情、換了屁股就換了腦袋的政府官員們之積極回應與重視,視民怨和轉型正義如糞土,不如我們自立自強,由一群志同道合又有熱心的鄉親們共組團體,以不懈的努力,依法據理力爭,來推動落實,真正符合人民期待的轉型正義。
筆者不才,年將老邁,恐歲月無情,不復當年激情,願將餘生殘燭奉獻給這塊土地,結合有識之士,大家結合在一起,共同為討回祖產土地,奮鬥到底。唯有團結才有力量,如同聖經傳道書第四章12節: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願恩惠憐憫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我們每一位馬祖鄉親,有主同在,直到永遠,感謝主,讚美主,將一切榮耀歸給主,阿們!
西方朔2017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紀念日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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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西方朔網友有這份熱愛鄉土的情懷,另人感佩動容,為悍衛土地正義,督促政府落實還地於民,我等責無旁貸當盡綿薄之力,無怨無悔為鄉親做志工,努力解決馬祖土地問題,只等西方朔網友吩咐了。
目前地政局刻正重辦「視為所有人」未完成登記土地總登記,原本早應由縣政府主動對測量有結果沒有糾紛的土地,依程序公告徵詢異議後發給所有權狀,無奈多數申請案件地政局多以莫須有的理由駁回結案,鄉親怨聲載道,民怨沸騰,只能循訴願、行政訴訟程序據理力爭。拭問如果說每一件申請案都要鄉親向法院去討,那我們還要這樣的縣政府幹什麼呢?
在民國101年我們克服萬難努力爭取到重辦「視為所有人」土地總登記的機會,地政局在重辦土地總登記期間共受理9893件民眾申請案,截至106年11月底共結案4538件,達成率45.87%,遺憾的是多數案件都以駁回結案,實在令人婉惜。為什麼辦了六年至今沒有績效?請問這些地政官員的行政效率執行力到哪兒去了呢?無限期的延宕積壓公文,劉縣長都視若無睹嗎?難以置信。
所幸,天佑馬祖鄉親,現在還在地政局審理中的未結案件大多超過五年,我們找到行政程序法第 131 條:「公法上之請求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將來我們可用屬行政機關的請求權消滅了,來和地政局對抗,相信有主張的應該都會有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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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能知足心常樂,人到無求品自高 ; 閒來紙筆為友,無事詩書作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