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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鄉親去大陸的三大禁忌 --閱讀人次 : 4684 日前傳出陸生在台以匪諜罪名被逮捕羈押,而馬祖也有兩名陸客疑似來馬祖算命斂財,遭移民署強制出境。隨著兩岸越來越多的陸客陸生頻繁往來,爆發此類個案事件並不令人意外。前國安局長殷宗文曾在立委質詢時,答稱:至少有5000名疑似匪諜的陸客(含陸配、陸生、觀光客、文化交流、商務考察、探親等)在台灣,大部份都在我方監控中。試想這5000名「匪諜」,那需要多少情治人員(力)監控他們啊?而這些「匪諜」又已滲透到什麼程度的活動?想像一下,不免令人不寒而慄。
近二、三年,我方也確實破獲了多件真正的匪諜,包括前金門某縣長候選人(少將官階),都已被判刑定讞,入獄服刑中。但刑期就一般而言,皆偏低,概為2-5年徒刑不等。此因台灣乃法治國家,司法相對較獨立,故而量刑上都不重,顯難收嚇阻之效。
如果這種案件發生在中國大陸,恐怕不死刑也要20年或無期徒刑。當年我們一位受人敬仰的前輩葉炳南先生(情報局上校中國站站長),在退役之後,偕妻兒親友去大陸旅遊,竟遭中共以「歷史間諜」的荒謬可笑罪名逮捕,判刑8年,坐了近6年後釋放。炳南兄不服氣的說:我在大陸搞了10多年的情報工作,你們沒本事抓我,卻在我榮退之後抓我,算不得好漢,迄今他也不再去大陸了。
南竿一位莊姓鄉親去福州旅遊,竟遭大陸的國安局「請去」聊達13小時後,才查無任何證據後飭回,嚇出一身冷汗。
莒光一位練法輪功的鄉親去福州旅遊,剛抵馬尾,即被「請求」交出所有證件和倒出所有行李、隨身之物,發現確有幾張有關法輪功的印刷品,險些被送去拘留,經有力人士出面擔保後,留置馬尾港,第二天原船返回。這位鄉親從此再也不敢再進大陸了。
筆都在此呼籲,我們馬祖鄉親去福州務必要牢記、謹守:
一、絕不為政府或軍方刺探搜集情報工作。
二、絕不要攜帶隻字片紙法輪功的文宣品。
三、絕不攜帶、運輸任何毒品,自己吸也不行。
因為,觸犯上述三樣中的任何一樣,重則會被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輕則一、二十年有期徒刑逃不掉的,大陸可不像台灣跟你講人權、講法律、請律師、公平審判,沒有用的。
半絲念頭都不要有,勿存僥倖的心理,勿貪金錢誘惑,一旦被逮,不死也只剩半條命。聖經馬太馬可路加福音皆有: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性命,那又有什麼用呢?人可以拿什麼換生命呢?感謝主!
西方朔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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