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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縣府大樓值班室駐衛警委由民間保全公司 --閱讀人次 : 2995 馬祖連江縣政府大樓值班室迄今仍由警察局派駐警力執夜班,個人認為增應縣長顯然未體恤基層員警的辛勞,建議增應縣長,立刻從善如流,今年起將縣府值班室駐衛警的警員撤離,改委由民間的保全公司保全人員進駐,理由如下:
一、按馬祖警察局的法定編制員額為121人,目前僅實編80餘人,缺額近1/3,是嚴重缺編。可想見員警勤務之繁重超負荷,何忍再飾令彼等去執非應其該當之勤務?而基層員警位卑職低,遑敢抗命?只有埋怨心中,辛苦奉命執行任務。此對員警而言,委實不公平也很委曲。
二、次按法務部調查局於2007年所作的「政府部門委託民間保全辦理機關安全維護問題探討」調查專報中,指出:全國25縣市中,已有12縣市政府委託保全業者,包含高雄市、金門縣早在10年前就由保全駐衛,占48%,10年後的今天可能已經更高的比例。顯見就此事而言,金門比我縣早走了10多年。其他的政府機關(構)學校委託保全的還有警察廣播電台、法務部二辦、台灣銀行、公路總局、北市交通裁決所、北捷公司、中研院....經濟部、財政部、北市府民政局各區公所等等。可知我縣府值班室絕對完全可以委由民間保全公司來擔綱。
三、又,按上開調查專報指出,委託民間保全公司尚有如下之優點,即活化機關人力、增進機關防護能力、協助政府捍衛治安、節省保安警力及節省機關(構)成本。因為政府機關(構)與保全人員非僱傭關係,一旦解除契約,保全人員馬上撤離,不必支付資遣費與退休金,可節省不少人事成本及提高用人效率。
四、當然,政府部門在篩選民間保全公司時,務要更加嚴謹慎重,找聲譽較好、素質優良的保全公司,以免引狼入室,徒增困擾。看看人家金門縣政府都已做了十多年,金門能,馬祖為何不能呢?甚或可以就地取材,找馬祖地區退休的軍憲人員來籌組保全公司,提供就業機會,且因為是本地居民,更易掌握家世背景和素行。
統上論述,有些事需要長時間的研究、評估、討論、提案、決議,而此事實易如反掌,當機立斷,即知即行,馬上就可以著手做的。建議增應縣長立刻交辦,編列預算,為縣政改革增添一件容易得分的政績,而那些不用再執夜勤的警員們也必定心存感激的,不是嗎?
西方朔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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