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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2年馬祖之光月刊第四期「馬祖縣長為什麼不能民選?」 --閱讀人次 : 1126 1992年11月7日,終止了36年的戰地政務實驗,金馬地區終於可以民選縣長了。距離我19 83年在馬祖之光月刊第四期所撰寫的「馬祖縣長為什麼不能民選」只有9年,有志者事竟成,民主是要有人去推動的。
當年我發表那篇文章時,立刻迎來如排山倒海般的嚴重關切和撻伐。國防部軍方當然要反對,因為這會使他們的軍管利益消失。最令我不可思議的,竟然有馬祖的知識份子(老師,公務員)寫信來批判抨擊我,罵我是偏激分子,金馬是前線戰地,縣長怎麼可以民選呢?
40年過去了,馬祖已民選出5位縣長,這5位縣長中,也有當年是堅決反對縣長民選者。然而,他們卻坐享其成的,自己也當選縣長了,真是莫大的諷剌啊!
權利不是主政者恩賜的,權利是要有勇敢的先知去爭取的。享受權力的人,是不會輕易放棄權力的,必須要有烈士去衝撞,享受權力者,會抵死不從,權利是用來對抗權力的。
距投票日只剩下20多天,表面上是三腳督,實則輸贏早已成定局,大家也心知肚明,只是沒有人把他戳破,總得撐到投票日吧!各為其主,互相理解,遵守民主機制,作最後的衝刺,力挽狂瀾!
世事紛紛一局棋,
輸贏未定兩相持。
須臾局罷棋收去,
畢竟誰贏誰是輸?
吳軾子
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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