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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的順民、公民、選民三階段 --閱讀人次 : 1361 連續兩個多月的香港「反送中抗暴」活動(筆者不認同韓國瑜的「動亂」之說,認為事實上「抗議暴政」之詞較符合事實)。想到中、港、台三地的「順民、公民、選民」理論,恰與馬祖從戰地政務,到反對官派縣長,再到民選縣長的地方自治之過程雷同。
中國旅美作家余杰說:中國五千年歷史上,只有順民與暴民,從來沒有公民的概念。這也是劉曉波說:中國必須再被殖民三百年才能有西方民主國家的公民權利意識。
馬祖在戰地政務年代,實施高壓軍管,老百姓只能做乖乖的順民,稍有高論,就會被控是匪諜,而遭受各種迫害,這種情形與今天的中國人民之心態完全一樣,你敢妄議中共,發幾句牢騷,你就倒大楣了。在中國是完全沒有一絲言論自由,也沒有知的權利,只能接收官方給你的「報喜不報憂」之信息,你根本不知道外國外界所發生的新聞事件。
到了民國70年代,有曹原彰、劉家國和筆者開始鼓吹「公民不服從」運動,抨擊戰地政務的諸多違法違憲之作為。比如馬祖居民赴台竟然要辦「出境證」?軍派縣長、民防自衛隊沒薪水等。雖然遭受到打壓,但起碼享有一定的言論自由,傳揚公民權利意識。恰如今天香港「反送中抗暴」活動,比起中國來好得太多太多了,至少,港民還能互通信息,還能申請集會遊行,這在中國是天方夜譚。雖然中國憲法也明文規定人民有集會遊行之自由,際上是聊備一格,從來不會也絕對不會准許人民集會遊行。
到了民國80年代,軍派改為官派縣長,民國82年終於可以回歸憲政,人民可以用選票選自己的縣長和縣議員、立法委員了。馬祖才正式進入憲政體制的民主政治、地方自治時代。馬祖走過了順民,到不服從的公民,開啟了民主自由的選民身分。
80年代的台灣也不時有街頭運動,和各種不同訴求的示威遊行,頂多一天就結束,香港的「反送中抗暴」為什麼持續進行了二、三個月還沒停止呢?
香港公民冒著被黑警暴打、被白衣黑道痛毆、被惡警違法逮捕、被催淚彈迫害等危險,義無反顧的上街。連4000名公務員、3000名大律師、6000多名阿公阿嬤、8000多名媽媽們、數萬名醫護人員也忍無可忍的上街支持反送中抗暴活動。因為,香港人只有「公民不服從」的部分自由,卻沒有「用選票換掉不義政權」的選民權利,只好無奈地進行抗爭。
想想,中港台的順民、公民、選民不同的命運,看看我們馬祖同樣走過的順民、公民、選民的三個階段,寧不珍惜今天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之選民」身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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