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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朔、高凌風VS.金友莊恩怨情仇的真相 --閱讀人次 : 5690 2014年5月7日金友莊挾怨報復我,在她和高凌風協議離婚及高凌風的遺囑中,給高凌風出主意「對付今友莊」讓她少分了二、三千萬元,心有未甘,跟其父金一心先生構陷設局約我在廈門火車站旁的東南亞大酒店碰面,向公安「誣告」我詐騙高凌風人民幣650萬元,當時折台幣3250萬元,將我逮捕,由廈門公安局刑偵大隊偵辦。同年6月6日,以偵查結果根本是誣告,完全與事實不符,而撤銷。因我是棄保潛逃的刑事被告,6月18日從廈門搭機返台歸案,而金友莊又攜子葛兆恩(寶弟)向台灣刑警局告我詐騙高凌風3250萬元之事。案經連江檢、新北檢、台北地檢、桃園地檢二年半的偵查,傳訊吳宗憲、康康、鄭進ㄧ等人後,查明真相,於105年10月21日予我不起訴處分確定,還我清白,我本欲反訴金友莊的父親及兒子三人「誣告和偽證罪」,為念及跟高凌風20年的交情而作罷,未提告他們。
為此本人一忍再忍,不願興訟,息事寧人。因為聖經羅馬書十二章:親愛的弟兄,不要以惡報惡,寧可讓步,聽憑主怒,經上紀載主說:申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放下委屈不平,忍受外界不明就裡的謗瀆。家國兄11月23日來監探視及此事,說你如果真的有騙到高凌風3250萬元,怎麼在福州還那般潦倒?今天如何還為這繳不出130萬之罰金繼續坐牢?目前,見馬資網又有仁人君子以此事汙衊本人,故而不再沉默,願藉馬資網鄭重澄清此事,並做如下之解釋和說明。
ㄧ、本件純粹是金友莊父女勾結她的誹聞對象「眼鏡張」設計構陷,惡意的誣告。2014年6月6日經中國廈門公安局刑偵隊撤銷之案。2016年20月21日經台灣桃園地檢署不起訴處分確定。本人確實是被金友莊私怨報復,恩將仇報的誣告。本人不但不是騙高凌風錢的人,還是幫他討回價值約1200萬元的海滄房子(全新)ㄧ套,餘款仍在追討中。本人忍辱含冤,只是念在高凌風的情義。
二、騙高凌風3250萬元的人是中國廈門人吳藝暉(1981年次)他是三大難高音高凌風、吳宗憲、康康在中國53場演唱會的傳播公司負責人。吳藝暉共詐騙了一億之多台幣的款項,其他受害人均為廈門人,有銀行行長、吳的股東、同學等10多人,吳目前在北京躲藏。我受高凌風本人的委託,向吳及吳父、吳妻以各種方式追討中,2014年已討回過戶登記在高凌風指定的繼承人名下房子。此事均經廈門公安局查名,且讓吳藝暉父親吳錦樽(原廈門鐵路局副書記)跟今友莊父親今一心在浯州派出所會面,洽談房子交割事宜,且當面釋明此事與我無干,我是幫高追討債務的人。金已明知真相,仍執意要構陷誣告,又找眼鏡張作偽證,完全構成刑法第168條的偽證罪,第169條的誣告罪,然本人為虔誠基督徒,不願自己申冤,交給上帝報應,故而洗清冤屈後,不提告訴,且透過來北監探視我的藝人陳今珮小姐帶為轉達我對金友莊恩將仇報的囿怒和寬容。
三、金友莊因對高凌風的不忠貞(媒體已登抱很多,此不贅述),高凌風生錢請我幫他代筆遺囑,及代撰協議離婚書,並為此二事的代筆人兼見證人。誠想,果若我騙了高的錢,他會請我做如此重要法律文件的代筆人和見證人嗎?果若我騙了高的錢,高生前不告我嗎?果若我騙了高的錢,廈門的公安會不法辦我嗎?桃園地檢會不起訴我嗎?金小姐懷恨在心,恨我入骨,因為我在金高二人幾年的恩怨情仇中,幫高出謀策劃,金認為因此讓他少分了二、三千萬元,故而挾怨報復,假意要繼續委託我幫高追討餘款,約局在廈門構陷我,而台媒不查真相,瞎掰亂報導而已。
至於高凌風如何被騙3250萬元之原委,及他跟金友莊之間的婚姻破裂之始末,我早已撰寫好三篇共約15000字的文稿,待出獄後發表。而蘋果日報、自由時報的不實報導會一併訴究。
感謝林泉利同學曾為此事為我抱不平,其他曾關懷過我的友人在此一併致謝。
西方朔 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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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來無事檢索一下司法院各級法院判決書,大爺,說正格的,這玩意兒還真的像面照妖鏡,您的紀錄還真是洋洋灑灑紀錄輝煌名滿連江無人能出其右,之前有位網友說得很貼切,由監獄裡定期指點連江時政,真是匪夷所思。這是政府公開合法查詢資料,也不牽涉隱私: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臺灣高等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4筆/侵占(圖一)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9筆/業務侵占、詐欺(圖二)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圖三)
(於97年8月30日上午5時許,自連江縣馬祖市四維村海岸邊境管偷渡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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