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監委只是沒牙沒爪的紙老虎 --閱讀人次 : 2198 馬祖鄉親忠厚樸實,又不諳法律,在遭受冤抑不平時,法律上得不到救濟,到處陳情又不得要領。所以,有監察委員來馬祖巡視時,民眾會向監委陳情訴冤,有的誤以為法律案件敗訴定讞後,還可以找監委申訴翻案。
因為,在過去那個年代,監察委員頂著準國會議員(大法官解釋第76號解釋文)的頭銜,又是古代的御史大夫,官大位尊,威風凜凜。尤其是當年政府官員公務員見到監委,無不戒慎恐懼,不敢得罪,當時的監察委員係由臺灣省議會和北高市議會連署推舉產生,至少還有間接的民意基礎,後來,監委改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審議同意,都是給過氣政客做酬庸性質的封官。且主流民意和學者們並「反對黨們」一致主張要廢掉監察院。監察委員的威風就一落千丈,被人鄙視唾棄,監察院也門可羅雀,乏人問津了。
但是,馬祖的百姓仍把監委當作絕望中的一線救星,往往在官司訴訟敗訴後,就找監委來申冤陳情,以為監察院是比最高法院更大的第四審「更高法院」,其結果當然是從勞無功。因為監察院的「權力」還不如一個小小派出所,監委的「權力」還不如一個一毛三的普通警員,真是如此,你不相信嗎?
監察院沒有司法警察權,不能抓人不能收押,不能起訴判刑。最多是拜託你、哀求你公務員,去監察院配合他們的約詢調查。如果你拒絕不去,他們也拿你沒轍,無權強制你去,也無權通緝拘提,只能自己乾生氣而已。
就算公務員可憐他,給他面子去配合他們的約詢調查,他還能在監委面前拿翹耍寶,愛理不搭的敷衍應付他們,監委是拿你一點皮條都沒有。他們也不能像檢調那樣對你咆哮恐嚇威脅,還得給你泡茶泡咖啡,因為監委什麼權力都沒有啊!
退一萬步言之,就算最後監察院調查認定你涉有不法,他們最多只能給你以公文移送公懲會,或給你糾正、彈劾,但這些完全沒什麼鳥用。法務部去年被監察院糾正了178次,照樣我行我素,根本不理你。高雄市政府一位局長級官員總共被監察院糾正50多次,照樣升到行政院當官。也就是說,監察院的糾正被各行政機關當作是狗屁,毫無功能作用的。
因此,奉勸鄉親們,有委曲有冤曲,還是找有民意基礎又具體權力的立法委員諸公吧!別再找連「廁所裡的花瓶」都不如的監委了。因為監委什麼權力都沒有,只是沒牙沒爪的紙老虎而已。況且,突然有那麼一天,監察院就會像國民代表大會一樣,被閹割掉的。五權憲法早已被掃入歷史餘灰,三權分立才是今天民主國家的運作模式,別再被監委給唬弄了。
西方朔 2017年5月
已有 6 位網友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