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雖然你哥的狀況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我在外島見過比你哥更嚴重的人大有人在。
我有一位媽吉新訓也是大拇指指甲整片翻起來,下部隊直接送幹訓班受訓,也是每次跑三千絕不缺席,每天脫下黑膠,襪子都是紅的,3個月結訓後,又過了1個月指甲才長出來,因為他不想跟別人不一樣。
我連上也有一位阿兵哥腳底板不知道發生什麼問題,走路時腳底板跟地面無法貼平,馬祖野戰醫院沒有人不認識他,他也是撐到現在。
其實我主要要說得有兩點:
第一點,新訓過後,辦退役不容易,整個流程含回三軍開證明跑完,半年或是更長是常有的事情,可以直接聯繫他單位主官(管),作後續處理。
第二點,我是建議,如果沒有負擔,是男人就把兵當完吧,我看過太多太溺愛自己孩子的爸媽,溺愛的程度直讓我們搖頭,從前外島的生活我不敢想,但後面來的孩子抗壓性越來越差,別干涉你哥,讓他自己決定,把握這個機會,他會有收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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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
既然醫師都這樣講了
那就辦理吧
請參照常備兵病傷殘廢 停役檢定標準符合標準即可辦理停役
首先
你哥得回到台灣來就醫
雖然不知195旅跟馬防部在這方面的規定有無異同
但就馬防部的規定來說
方式有2種
1.排假返台
這是比較單純的方式,我大膽猜測你哥還沒首返吧!
回台灣後去做檢查
只要是區域級以上醫院的証明即有效力
(不確定該醫院等級的話,請電話詢問)
2.請病假返台
得先至野戰醫院開證明
再請連上跑公文,以請病假
這時只能至三總做檢查
只是軍醫院的證明在公文旅行之中,會比較快一點吧(我猜的)
確定達到停役標準的話
再向連上提出申請
接下來就等公文了
一般來說
就算顧慮到天候及人為因素
辦停役的公文也應該在寄出2個月之內有回應才是
雖然不比在新訓時
但拖半年實在有點誇張
一般來說,停役這種事是很重要的,承辦人員大多會按規定期限來處理
,畢竟拖太久會有人申訴的
最後我要說的是
把兵當完,固然很好
但若是你哥已達停役標準的話,就不必留戀,快快離開才是上策
因為這時你哥已成為軍隊的負擔,不見得是戰力了,
除非他想鍛鍊自我,那就當我多話吧
總之,請他自我評估,自己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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