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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東湧燈塔通過文化部審議 升格為國定古蹟 --閱讀人次 : 892 2016-02-27 馬祖日報
東湧燈塔升格為國定古蹟!歸功於地緣關係良好,近年更成為許多出版品、藝術或攝影作品、文創商品的好題材,良好形象深植人心。(圖:本報資料室)
【記者曹重偉報導】東湧燈塔升格為國定古蹟!縣府文化局表示,要感謝地區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這些年來不屈不撓,以及航港局長祁文中的高度重視,合力叩關成功!而今年將於東湧燈塔的點燈週年日(7月1日)舉辦慶祝升格活動,縣府將與航港局方面共同討論活動規劃事宜,屆時歡迎遊客鄉親踴躍前往參加。
東湧燈塔原為縣定古蹟,由於其不論資歷與價值,都有國定古蹟的資格,故連江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早於民國97年起就不斷叩關,向當時文建會提議希望提升為國定古蹟;之後行政院組織改造,關稅總局併入關務署,原隸屬財政部關稅總局的34座燈塔,重新掛牌移由交通部航港局管理。
直至今年,航港局長祁文中對此高度重視,再次提案爭取升格;文化部古蹟歷史建築審議委員會昨天下午召開審查會議,文化局長吳曉雲也專程前往參加,經過詳細說明獲得審議通過,將東湧燈塔升格指定為國定古蹟。東湧燈塔的文化資產評估通過基準包括:
一、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1、或稱東引島燈塔,西元1904年(清光緒30年)完工,同年7月1日點燈。
2、基地內完整保存初建時的配置與規模,包含燈塔、霧砲、辦公室、員工寢室、儲藏室、蓄水池、旗杆台、階梯、霧笛、庫房、圍牆等,空間配置完整。
二、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
1、為1901年4月因英國輪船蘇布倫號(P.&O. s. s. So-braon)行經東湧山觸礁沉沒,而於1902年(清光緒28年)開始建造的燈塔。
2、為1896年升任總營造司的英籍建築師哈爾定設計監造的燈塔。
三、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
1、採用法國巴比埃折光透鏡及鏡機,是全國目前尚存的兩特頭等燈之一。
2、採用水銀槽式旋轉鏡機,表現當時的科技技術特色。
3、辦公室、階梯及燈塔工作平台採用花崗石鋪砌,表現當時的營造技術特色。
四、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1、全國燈塔房舍最密集、高低差最大的燈塔,也是馬祖群島最北的燈塔。
2、燈塔四周礁岩林立、渾然天成,具有景觀優美之特色。
3、文物、文獻資料及出版物保存豐富。
五、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
磚造燈塔已具百年以上的歷史至今仍與社區互動頻繁。
六、具其他古蹟價值者:
1、已開放參觀。
2、與地方互動良好。
3、當地民眾稱之為「東引別墅」,是東引島上著名地標。
文化局也指出,除了文化部的審定理由,最大關鍵在於東湧燈塔的地緣關係良好,不僅充分的在地化,近年更成為許多出版品、故事繪本、藝術或攝影作品、文創商品的好題材,良好形象深植人心,升格實至名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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