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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g-Hs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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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 Taipei,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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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3-07-09 01: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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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該管不該管?該鄉民管還是鄉公所管? --閱讀人次 : 1571 身為東引鄉的潛水鄉民,對於島上非常多的違建,感到厭惡萬分;
屢屢提出<違建糾正>,卻像石沉大海一般,再沒有消息.
不知道是在<東引鄉鄉公所>的默許之下(?!),
還是<違建>本身的涵義,是敝人詞意理解有誤(?!)←全是個人理解問題這樣
最後我只好理解成:其實<東引鄉>本身與<台北市>是不同縣市名稱,
所以並<不適用於台灣-違章建築定義>這樣(?!)
我想,醜話不用我說再重了吧?
簡單列舉目前<正在興建中>的違建案例:樂華村120號
(1)尚未領取任何施工證明,就可以直接施工建設的原因與理由?
(2)東引鄉鄉公所默許違建案件"自由進行施工"的看法為?
(3)鄉鎮市公所未有網路檢舉or郵件檢舉之管道,理由為?
※附註1:建議各鄉鎮市公所,可參考之"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
並"細細"比對法規有無差異性,我實在很怕原來東引鄉不適用"憲法"(?)
※附註2:隨付檢舉圖片,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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