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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代管東引鄉9筆無主土地 --閱讀人次 : 1866 標題:公告代管東引鄉9筆無主土地
內容:
1、土地標示請至縣政府網站下載查詢
﹝連江縣政府網站/縣府組織/地政事務所/書表下載/公告資訊﹞
2、若您是原權利人或合於民法第769條、第770條之規定,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應於公告代管期間(自民國99年7月26日至100年7月26日止)檢具確實證明文件向連江縣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3、連江縣地政事務所為廣為通知,運用媒體,因受限資料冗長,簡易於網路公告週知,確切資料仍以核定資料為準,如有疑慮請洽連江縣地政事務所,謝謝!(本案依據連江縣政府99年7月20日連民地字第0990023424號函暨99年7月20日連民地字第0990023424A號公告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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