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Water 跟 1654 兩位好像都駐冊很久了, 我有在外面網站看到連
上弟兄的話, 就請他們過來逛逛, 說不定我們也可以知道最後連上
什麼時候便成混砲營中的一連.
其中有看到一個
豪哥
我是民國78年到80年間輪調到東莒大砲連的上士砲長,您所參觀的八吋榴砲就是我當年所帶領的砲班陣地,好懷念喔!此種火砲在馬祖只有八門,東莒跟北竿各四門,東莒島上還分為連部跟排部各兩門,燈塔底下就是當年的連部,據我所知該連已經解編了,只剩下火砲封存在那供人參觀!另外組教教您的砲手動作就是拉引信執行射擊任務的發射手動作......弓箭歩聽砲長命令扭腰拉繩射擊火砲同時覆誦~發射了!哈哈哈,感謝您的分享,讓人勾起了二十年前的回憶!
以上, 應該是志願役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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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 1654 學長
我有看到三民區的戶政市務所有提供那樣的服務.
如下, 不知道是否可以詢問一下苓雅區的戶政事務所看是否有提
供那樣的服務.
高雄市苓雅區戶政事務所
我想請問 如果有朋友失聯想要找人卻只知道姓名年次學校地址 怎麼可以找到當事人呢?
您好: 有關 台端詢問協尋親友問題,茲就您所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如欲協尋親友,又無法依相關規定提憑親屬或其他利害關係證明文件。一、申請方式如下:(一)、親自申請:申請人可持國民身分證等身分證明文件,親至本市任一戶政事務所,填寫「協尋親友服務申請書」(如附件1)提出申請。(二)、郵寄申請:申請人如無法親自申請,可以書信或電子信件檢附國民身分證等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簽名或蓋章),寄送本市任一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二、戶所如查得被尋者戶籍資料,僅單向將申請人之電話號碼或地址轉知被尋者,由被尋者自行決定是否與申請人聯絡。三、申請者不得有討債、尋仇、感情糾紛或不利被尋者等不當動機及造成被尋者或協尋單位困擾。對於以上答覆內容如仍有疑義,可於上班時間撥電(3236171分機203蔣小姐)諮詢,本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高雄市三民區第一戶政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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