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Dear安琪拉~
得知這樣的消息,我和小鴨鴨都滿驚訝的。
愛情,真的很奇妙,
它讓你在生命中,嚐盡了許多酸甜苦辣的滋味。
兩個相愛的人,因為個性太像了,而分開。
兩個相愛的人,因為彼此太熟了,而分開。
就連結婚也是ㄧ樣,交往許久,當初決定要攜手共度ㄧ生,
而在決定要結婚的同時,因為彼此太認識了,而分手。
人家說,結婚要有衝勁,沒有昏頭,你根本不會想結婚。
短暫的分開,兩個人可以沉澱一下心情與思緒,
如果交往很久一段時間,才因爭執而分開,是不值得的。
如果愛的感覺還在,那麼一些討厭的事情就把它忘掉吧!
相愛的緣分得來不易,最幸福的事情,
莫過於,你愛上一個人,而他正好也愛上你。
幸福是建立在你我彼此能互相接納與包容上 。
安琪拉~要開心過ㄧ天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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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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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崗 : 2006.10.19--->我等到你了!
註冊 : 200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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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6-05-09 14: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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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妳這篇po文......有shock到!
猶記不時會在馬資上看到妳和他互吐愛意
也常被你們的文字感動
其實 你們這樣做是對的!
尤其是你們都了解彼此是那麼深愛對方
若只短視的硬要在一起
那麼最後可能只會把彼此傷透
會慌會亂都是必經的
但或許給彼此一些空間一點時間
好好喘口氣 仔細想一想
說不定最後你們還是會走在一起
或許會像品冠唱的"分不開的兩個人"一樣
可是假使最後你們還是沒再在一起........也別太傷心!
至少 你們的分手是之後還能做朋友的
總比把彼此傷到勢不兩立.情人變仇人來得好!
走過這關 相信妳和他都會更成長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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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淚鹹鹹的 等待苦苦的 寂寞澀澀的 愛你甜甜的